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督察长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2026-09-15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楼羿南女士于2026年9月14日起恢复履行督察长职务,总经理刘岩先生自2026年9月14日起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微信
朋友圈
QQ空间
新浪微博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