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6-08-29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6-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不包括公司持有的库存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按中国会计准则,公司母公司报表半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58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不包括公司持有的库存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6年半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股(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036,852,02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利润分配股本基数需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965,200股,即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10,034,886,820股,据此测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06,977,364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已披露的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综合考虑目前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6-07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949号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分别于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报摘要》,根据上市地要求公布未经审计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认可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批准公司《202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批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不包括公司持有的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6年半年度现金股利0.20元/股(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有关详情请参见2026年8月28日的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批准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6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6-072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8月29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0.5-1亿元。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6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本轮回购股份,并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完成本轮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1,965,200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25,2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轮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轮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轮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日期为2026年2月11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日期为2026年6月3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6年6月5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了公司A股共计997,790股股份。除此以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回购前,公司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38,069,460股系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份。回购期间,该激励计划第三期37,440,936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3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剩余628,524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5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故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份为0股,A股股份总数相应减少628,524股。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11日的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期限3年;若3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有关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A股半年度报告登载网址:www.sse.com.cn 以及H股中期报告登载网址: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不包含公司持有的库存股),每股派发半年度现金股利0.2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

  ①公司于2025年下半年合并西北矿业等公司的财务报表,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628,52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1,965,200股;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

  ①截至2026年6月30日,山东能源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共5,303,899,4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84%。包括:(i)通过自身账户持有公司A股4,395,142,871股;(ii)通过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兖矿香港公司”)自身账户持有公司H股606,524,408股;(iii)通过兖矿香港公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H股302,232,142股。

  ②上表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③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的结算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公司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

  ①2024年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②2024年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③2025年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④2025年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⑤2026年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⑥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⑦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⑧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⑨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⑩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⑪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⑫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中期票据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⑬2025年度第三期科技创新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⑭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并购)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⑮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并购)(品种一)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⑯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并购)(品种二)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业务概况

  

  1. 煤炭业务

  (1) 煤炭产量

  上半年本集团生产商品煤8,802万吨,同比减少184万吨或2.0%。

  上半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如下表:

  单位:千吨

  

  (2) 煤炭价格与销售

  上半年本集团销售煤炭8,291万吨,同比增加260万吨或3.2%。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464.14亿元,同比增加55.24亿元或13.5%。

  上半年本集团分煤种产、销情况如下表:

  

  影响煤炭业务销售收入变动因素分析如下表:

  

  本集团煤炭产品销售主要集中于中国、日本、韩国、泰国、澳大利亚等市场。

  上半年本集团按地区分类的煤炭销售情况如下表:

  

  本集团煤炭产品大部分销往电力、冶金、化工、商贸等行业。

  上半年本集团按行业分类的煤炭销售情况如下表:

  

  (3) 煤炭销售成本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296.21亿元,同比增加35.36亿元或13.6%;自产煤吨煤销售成本348.04元/吨,同比增加29.04元/吨或9.1%。

  按经营主体分类的煤炭业务销售成本情况如下表:

  

  注:上表销售成本总额、吨煤销售成本为未经各业务分部抵消前数据。

  兖煤国际吨煤销售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商品煤产量同比减少,影响吨煤销售成本同比增加。

  2. 煤化工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煤化工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3. 电力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电力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注:“济三电力”指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因报告期内所属电厂关停,济三电力发电量、售电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同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