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6-08-29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等事宜。

  5、2025年7月7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授权,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7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并注销3名离职、2名退休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名,可行权数量为56.10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6年1月29日完成前述权益分派。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公司派息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26.63-0.20-0.30=26.13元/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原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调整后委员会主要统筹公司战略规划编制、重大经营事项研讨、可持续发展相关管理工作,据此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755                                公司简称:日辰股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总股本97,193,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438,736.20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及职责调整,其组成、成员职位及任期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1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等事宜。

  5、2025年7月7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授权,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7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并注销3名离职、2名退休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名,可行权数量为56.10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及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7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7月6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名已离职、2名已退休,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择机为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共计56.1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三、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授予日:2025年7月7日

  (二)行权数量:56.10万份

  (三)行权人数:21名

  (四)行权价格:26.13元/份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7日起至2027年7月6日止。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万份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表已剔除3名离职、2名退休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应予以注销的股票期权41万份。

  3、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名,可行权数量为56.10万份。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后续择机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2026年9月11日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下午13:30-14:5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20号)

  邮编:266200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张韦

  电话:0532-87520886

  传真:0532-87527777

  (二)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6-03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于2025年3月收购嘉兴艾贝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贝棒”)100%的股权,自2025年4月起,艾贝棒正式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2025年度仅列示4-6月收入数据,同比变动不适用。艾贝棒主营产品为冷冻面团,列示为烘焙类食品。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零售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66%。截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零售经销商数量为29家。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止,公司总股本98,613,6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420,000股后剩余总股本为97,193,6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38,736.2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运作水平,根据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在原有战略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2026-028)、《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原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调整后委员会主要统筹公司战略规划编制、重大经营事项研讨、可持续发展相关管理工作,据此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029)、《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及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因董事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张韦女士、隋锡党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委员陈颖女士为本次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名已离职或退休,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行权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1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因董事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张韦女士、隋锡党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委员陈颖女士为本次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名,可行权数量为56.10万份。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后续择机为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因董事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张韦女士、隋锡党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因委员陈颖女士为本次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崔宝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董事、副总经理陈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董事隋锡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和隋锡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1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其中崔宝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陈颖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7,500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隋锡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500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和隋锡党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股份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崔宝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其通过青岛晨星致远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IPO前取得的公司股份。

  

  注:以上股份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颖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其通过青岛晨星致远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IPO前取得的公司股份。

  

  注:以上股份系公司董事隋锡党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其通过青岛晨星致远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IPO前取得的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隋锡党先生因分别持有晨星致远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对此,上述人员承诺:“在本人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晨星致远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隋锡党先生前期已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方式将其通过晨星致远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并未违反上述承诺。上述权益变动后,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隋锡党先生将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并严格遵守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及部分董监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和隋锡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和隋锡党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等事宜。

  5、2025年7月7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授权,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7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并注销3名离职、2名退休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名,可行权数量为56.10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名已离职、2名已退休,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1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至9月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cspzqb@rich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9:00-10: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华君先生

  独立董事:张海燕女士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韦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8日(星期二)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至9月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cspzqb@rich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32-87520886

  邮箱:rcspzqb@rich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105,637.34元。

  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8,613,6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420,000股后剩余总股本为97,193,6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38,736.20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6.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