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公司代码:688535                                公司简称:华海诚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400,265股,占公司披露减持计划时总股本的2.4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所增加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4月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公司股东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数量3,400,265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19,68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80,58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8月27日,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9,68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以披露减持计划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2026年7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定向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截至2026年6月30日因公司定向可转债“华海定转”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41,968,327股增加至143,274,050股。上表中“原计划减持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141,968,327股为基数计算,“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以当前总股本143,274,050股为基数计算。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6年半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00.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58.03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2.1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00.2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361,785.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938,214.1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23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222.97万元,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15,937.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6号),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数量为9,618,8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20.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294,193.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705,727.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0日到账,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01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059.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076.7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已于2023年3月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衡所华威已于2025年12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新区支行及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促进公司在各行业的项目经验积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有效转化,从而提升公司在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类产品上的业务份额,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研发资源,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促进公司在各行业的项目经验积累向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有效转化,从而提升公司在产品与解决方案服务类产品上的业务份额,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

  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通过并购重组和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343,513.08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5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50,000.00元。公司于2026年1 月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343,513.08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保本型、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39,88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提升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14.7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及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专项账户余额为2,011.62万元(包含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本金2,000.00万元)。2026年1月13日,公司将该专户募集资金21,876,123.16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6年3月6日注销完毕。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0,185.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均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节余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尚未结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衡所华威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自有资金,下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30,291.51万元,2024年度使用超募资金30,176.12万元支付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

  附表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项目中包含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时扣除的承销费用、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及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注3: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投资总额的调整主要是因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

  注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20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6年6月4日起执行解释20号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内以及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总股本由96,014,323股增加至141,968,327股。

  2026年6月22日公司定向可转债“华海定转”进入转股期,截至6月30日,累计转股1,305,723股,公司总股本由141,968,327股增加至143,274,0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6,014,323元变更为143,274,050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现就前述变更事项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电话:0518-81066978

  传真:0518-81066803

  电子邮箱:ir@hhck-em.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钱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