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童茂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且合规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7年8月27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4285722×0.1406)÷124724524=0.1401元/股。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401)元/股。
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为11.60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童茂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611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童茂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740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作废20.740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3)。
(三)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8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4285722×0.1406)÷124724524=0.1401元/股。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401)元/股。
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授予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74-0.1401≈11.60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74元/股调整为11.6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调整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7年8月27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4,534,23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382,7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7,379,026.55元。截至2023年7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1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注:上表“金山工厂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8,360.17万元,系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统计基准日计算并在《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中披露的金额。因相关募集资金在实际转出前继续产生利息及理财收益等孳息,实际转出金额为8,365.90万元,较上表所列金额增加5.73万元,增加部分系统计基准日至实际转出日期间产生的孳息。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方式
1、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额度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期限
自2026年8月28日至2027年8月27日。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防范风险,公司将秉持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资质好、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跟踪并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