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公司代码:603344                                公司简称:星德胜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6-03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星德胜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632,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8元,共计募集资金932,776,049.10元,坐扣承销费69,823,755.78元、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0,952,293.32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135,865.5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1,816,427.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6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适时修订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胜智能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中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跨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募集资金余额不含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并经过谨慎的研讨论证,将“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刷电机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手段,主要立足于技术研发、产品检测、新产品试制等,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以及长期盈利能力。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24,336,737.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于2024年7月1日出具了《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8152号)。公司已实际完成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2026年3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星德胜智能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

  2、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低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5,983.47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事项。

  3、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置换出使用票据方式先行支付的资金2,443.80万元,尚有已通过票据支付但尚未置换的金额0万元。

  4、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为“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8号为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泰兴星德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泰兴星德胜电工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8号、泰兴市元竹镇工业集聚区盛元路1号、泰兴市古溪镇阳光大道5号为实施地点。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6-031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云舫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6-033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