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88 公司简称:艾迪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艾迪药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2026年上半年在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回报等方面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之子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公司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占董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董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董事总数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4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未达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4,520,000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960,000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傅和亮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迪药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6-066)。
表决结果:傅和亮先生、张杰先生、王广蓉女士、刘艳女士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有表决权董事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66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且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实现,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未行权的合计4,960,000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了《艾迪药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5)、《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6)。
(三)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2025年8月14日为授权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8,96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8,960,000份股票期权。
(六)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9日为授权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520,000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520,000份股票期权。
(八)2026年8月28日,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的合计4,960,000份股票期权。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4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3人调整为39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不变。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1、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针对公司层面非营销体系激励对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针对公司层面营销体系激励对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6]A178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23万元,公司层面非营销体系激励对象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2025年度HIV药物营业收入28,438.44万元,公司层面营销体系激励对象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因此,除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外,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4,520,000份。
3、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960,0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65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之子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90.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9,833,781.0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截至2026年6月30日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子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数据为截至2026年8月17日数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子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已完成预定的主要研发目标,本项目主要成果为:ADC201(多替拉韦钠)原料药取得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制剂获得药品注册批准;ADC202(达芦那韦)原料药取得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制剂获得药品注册批准。
上述成果已达到本募投项目目的,达到结项标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本着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的利息及理财收益。上述情况使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五、 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主要研发工作已完成且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相关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 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子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90.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子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迪药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艾迪药业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迪药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61,75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777,642,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9,833,781.0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506,826.4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3,045.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210Z001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计算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9066666)。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5823930020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建宁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59524609999996)。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扬州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唐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0160188000125327)。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2022年1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城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0001886)。
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与子公司南京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59524609111111)。
2022年3月3日,公司已注销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58239300203),并将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50174513600001886)。
2023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成都艾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300001151309)。
2025年6月27日,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蜀冈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0030188000138108)。
2025年6月2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邗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4902448810003)。
2026年5月2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扬州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艾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6年6月24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广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计算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宁路支行账户中包含1,700.00元的非募集资金,系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需要预先存入1,700.00元。
三、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2,856.68万元,置换及支付含税发行费用1,788.47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65.73万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992.88万元,合计73,003.7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4月14日至 2027年4月13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0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3,776.39万元和相关利息收入71.37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子项目——艾邦德?(艾诺韦林片)Ⅲ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及“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子项目——ACC008 Ⅲ/Ⅳ期临床项目”予以结项,并分别将前述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309,490.51元及8,189,780.59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659.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6年3月3日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工薪酬支出239.02万元。
2、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6年8月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工薪酬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301.81万元。
3、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之子项目“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90.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原料药生产研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结项,本期末本项目尚未投入金额2,527.55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等款项142.77万元及已永久补流的结余募集资金2,384.78万元(2,384.78万元与3,332.93万元的差异948.15万元为转出结余资金中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注2:“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于2021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1年9月1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变更为“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 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并将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初始人民币5,610.00万元提高至人民币10,050.00万元;此次变更为同一项目的名称更名并提高投资金额,因此,上表中将项目变更前已于“ACC007 III/IV 期临床项目”项下支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101.25万元列示在变更后项目“艾邦德?(艾诺韦林片)III 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项下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累计发生额中。
注3:艾邦德? (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实际于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投入-49.93万元系项目合同的退款。
注4:“ACC008III/IV期临床项目”已于2026年2月结项,本期末本项目尚未投入金额691.74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款项29.92万元及已永久补流的节余募集资金661.82万元(661.82万元与829.00万元的差异167.18万元为转出节余资金中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注5:“艾邦德? (艾诺韦林片)III期临床及上市后研究项目” 已于2026年2月结项,本期末本项目尚未投入金额2,292.21万元包括尚未支付及尚未退回的款项净额6.78万元及已永久补流的节余募集资金2,285.43万元(2,285.43万元与2,830.95万元的差异545.52万元为转出节余资金中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注6:“HIV高端仿制药研发项目”已于2026年8月结项,后续会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90.18万元转出永久补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