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6-08-29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园”)于2026年8月28日与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城”)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宁波荣园与浙江绿城共同对杭州浙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前,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浙江绿城持有其100%股权;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8,900万元,浙江绿城持有其59.9321%股权,宁波荣园持有其40.0679%股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荣园以23,600万元自有资金增资入股目标公司,与浙江绿城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文一西路460号文娱中心36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迟峰

  注册资本:2,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01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绿城为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公众企业,无实际控制人)

  浙江绿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浙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108号490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松岩

  注册资本:5,500万元(增资完成后58,9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8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浙江绿城持有其100%股权

  增资后:浙江绿城持有其59.9321%股权,宁波荣园持有其40.0679%股权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6年7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89,424,680.86元,负债总额为33,244,496.60元,净资产为56,180,184.26元;2026年1至7月,其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604.87元。

  四、出资方式

  公司本次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合作双方对目标公司按协议约定比例增资,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增加至58,900万元,其中浙江绿城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9,800万元(合计认缴注册资本35,3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59.9321%股权;宁波荣园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3,6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40.0679%股权。双方可通过现金或债权转股权的方式予以实缴。

  目标公司和项目公司纳入浙江绿城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委派董事参与经营决策,同时委派成本、招采、财务、销售等人员参与项目公司及目标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任何一方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单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人民币2,00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合作过程中,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股东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或处置其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合作协议自合作双方、目标公司、项目公司加盖公章后生效。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对目标公司增资的事项旨在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合作开发目标地块,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实现合作共赢。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合作开发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收益和经营成果,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在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及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外投资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