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6-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 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04,641.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781,776.98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182,660.7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9,448,374.4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中期可供分配利润为49,448,374.40元。
公司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65,361,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7,234.26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2%。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