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0)。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的1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额度投资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本次增加的1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额度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其他类型业务,因此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或账户冻结、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极端情况,将可能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致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理财产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产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10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在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1,374,181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394,999.9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6,023,1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3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在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89)。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27,318,501.1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4,465,372.83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在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10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总股本8,076,077,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10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9月4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芳勤女士、独立董事刘健成先生、财务负责人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具体出席人员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3日(星期四)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lingyiitech.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3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4元/股。
7、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5名激励对象授予4,716.25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并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
9、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2元/股。
10、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0元/股。
二、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等。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总股本8,076,077,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61,521,554.5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6年7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207,7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8911元/股计算。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在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0.0198911=4.3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