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6-06-01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致同所从业人员总数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5.68亿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人民币4.02亿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71家,审计收费人民币4,296.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2,126.9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古伟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彭玉龙,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成为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致同所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根据2026年度预计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量,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内控审计及下属子公司审计)为人民币51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均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2026年度审计费用尚待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致同所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5已于2026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0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于2026年5月3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5至议案10(含分项表决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2025年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股东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二)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8点30分至9点30分。

  (四)H股股东的登记方法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另行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女士

  邮编:100093

  电话:010-82406806

  电子邮箱:IR-zlgj@chinalco.com.cn

  (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附件1: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其中议案9、议案10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全部票数投票。请股东在“投票数”栏下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在候选人的“投票数”栏内填上“√”,即默认股东对候选人的投票数与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关于累积投票制的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2.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委托人代表股东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5.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6.A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文件(如适用)至少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者在会议通知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送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

  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3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6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有效表决人数9人。

  (四)公司董事长李宜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批准/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任期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为止,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10万元(含税),与上一年保持一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6月30日在北京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5.关于公司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7.关于修订《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召开股东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1日

  ● 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