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3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8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国泰创业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8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国泰富时中国A股自由现金流聚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9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国泰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国泰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6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国泰中证港股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