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酒制造》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营业务按区域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华南战区主要包括广东、海南、香港、澳门;

  注2:华中战区主要包括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福建;

  注3:华东战区主要包括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注4:华西战区主要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甘肃、新疆、青海、宁夏、陕西;注5:华北战区主要包括山东、河北、山西、河南、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

  注6:其他主要包括线上、海外及餐饮渠道等。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注1:华南战区主要包括广东、海南、香港、澳门;

  注2:华中战区主要包括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福建;

  注3:华东战区主要包括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注4:华西战区主要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甘肃、新疆、青海、宁夏、陕西;注5:华北战区主要包括山东、河北、山西、河南、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

  注6:其他主要包括线上、海外及餐饮渠道等。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28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以及德勤香港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成立于1993年,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于上海市。德勤华永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其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7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270人。规模及专业能力居于行业前列。2024年度,其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60亿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当年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监管要求,具备较强的风险承担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项目团队成员在执业行为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历史上虽曾受到一次行政处罚及数次监管措施,但相关事项未影响其执业许可,不属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选聘情形。本年度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2.德勤香港

  (1)机构信息

  德勤香港于1972年设立,系一家根据香港特区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德勤香港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服务行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和能源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对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获准赴港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中,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监管机关处理处罚的情形。

  (3)诚信记录

  香港特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团队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彭金勇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湘照,自2003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许湘照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许湘照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刘芳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德勤华永、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金勇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许湘照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人员均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且近三年执业记录良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根据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相关项目成员的声明及本公司的核查,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上述项目成员与本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与德勤香港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将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年度审计需配备的人员与工作量等因素,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德勤华永为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2026年度的收费及定价原则将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基于预计的业务规模及工作量,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增幅不超过20%。

  德勤香港作为公司港股上市的审计机构,2026年度(即上市后首个完整年度)的审计费用将依据前述总体原则,并参考其首年全面审计的工作范围与复杂程度另行协商确定。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审计及审阅工作的范围与内容,最终审议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德勤华永及德勤香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德勤华永及德勤香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和总结。另外,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德勤华永提交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应聘响应文件》以及德勤香港提交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评价标准,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对德勤华永、德勤香港进行了客观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及德勤香港按照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德勤华永及德勤香港作为公司2026年境内外审计机构达成了肯定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30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总股本564,768,700股为基数,拟合计转增股本169,430,610股(其中包括156,003,900股A股股份及13,426,710股H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734,199,310股(其中包括676,016,900股A股股份及58,182,410股H股股份)。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15,263,147.79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4,415,263,147.7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720,136,815.02元。

  基于公司的盈利情况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A股与H股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564,768,700股,以此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1,921,750.00元(含税),拟合计转增股本169,430,610股(其中包括156,003,900股A股股份及13,426,710股H股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734,199,310股(其中包括676,016,900股A股股份及58,182,410股H股股份)。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度中期派发的现金股利1,300,032,500.00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把控ESG战略方向,审议重大议题与规划,定期向董事会汇报。ESG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内外部资源,分解战略目标,监督执行进度,定期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汇报可持续发展工作。ESG执行小组负责具体议题的落地实施,每季度汇总可持续发展核心议题及相关目标工作进展,并定期向ESG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与重大事项。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定期审阅与检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有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

  (1)科技伦理:公司主营业务为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涉及生物技术、医药研发等存在显著科技伦理风险的研发活动。因此“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报告中未对该议题进行单独披露。

  (2)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因此“平

  等对待中小企业”议题不适用,报告中未对该议题进行单独披露。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3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绩效考评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绩效激励方案及年度经营业绩的要求,在年度经营目标达成的情况下,给予年度激励。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如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如有)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3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保障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并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多种措施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投资价值。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一)聚焦主业,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2025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主要经济指标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75亿元,同比增长31.80%;归母净利润44.15亿元,同比增幅32.72%。公司可统计总动销量突破百亿瓶,成功实现年初既定目标。根据尼尔森IQ数据,东鹏特饮在2025年实现了销量与销售额的“双料第一”,正式登顶中国能量饮料市场,成功迈入150亿大单品阵营。公司连续多年保持营收、净利润双位数增长,规模效应持续显现,盈利能力稳中向好,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同比优化,运营效率显著提升。

  (二)多品类战略成效显著,第二增长曲线加速放量

  2025年,公司“1+6”多品类战略成效卓著,成功构建了以能量饮料和电解质饮料为核心,茶饮料、咖啡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等多品类协同发展的增长矩阵。电解质饮料“东鹏补水啦”成为报告期内最亮眼的增长明星,通过精准锁定运动、军训、高温作业等多元化“汗点”场景,产品快速渗透目标人群,成功迈入30亿级大单品阵营,全年实现营收32.74亿元,同比激增118.99%,营收占比从去年同期的9.45%大幅跃升至15.70%。果之茶、大咖、海岛椰等新品贴合核心目标人群诉求,依托公司渠道优势快速完成市场铺货与心智占位,形成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产品生态。

  (三)全渠道精耕成效凸显,全国化布局纵深突破

  公司已构建覆盖全国、深度下沉的立体化渠道网络体系,奠定行业领先的终端覆盖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超过3,400家经销商,有效活跃终端网点突破450万家,实现广泛渗透与深度下沉。依托多品类产品布局,公司深入推进渠道场景化策略,围绕产品特性精准定制推广方案,持续拓展餐饮、户外、办公等新兴消费场景,以场景化陈列提升终端动销能力。同步推进终端形象升级,强化“冰冻化战略”,优化货架陈列与产品可得性,有效刺激即时消费,提升渠道掌控力。

  (四)A+H上市成功,国际化战略迈出关键一步

  2026年2月,公司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国内首家“A+H”上市的功能饮料企业。此次上市吸引了卡塔尔投资局、淡马锡、腾讯、瑞银资管等15家全球顶级基石投资者,为全球化注入充足资本并显著提升国际信誉。以此为支点,公司加速推进“让中国能量走向世界”战略,产品已成功远销32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美国、韩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尼等重点市场。在东南亚地区,公司通过组建本地化团队,持续进行市场渗透,其中,在印尼市场,公司与本土强势渠道深度绑定,从产品出口向品牌落地与本地化运营全面转型。

  (五)坚持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持续深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2025年,公司合计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6次、审计委员会6次,在会议召集、召开、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持续稳定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分红超66亿元,持续稳定进行现金分红。2025年度,拟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真金白银回馈每一位投资者。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重大事项等重要信息。2025年,公司通过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致力于打造高质量、高透明度的信息披露体系,以简明化、可视化的方式呈现公司经营情况,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和有效性。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6年,公司将秉持创业初心,坚守“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功效饮品,为员工搭建事业平台,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的企业使命,以A+H上市为新起点,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聚焦主业提质,深化多品类协同发展

  公司将持续深化“1+6”多品类战略,在稳固东鹏特饮基本盘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完备的产品矩阵。能量饮料主业仍有较大增长空间,省外市场核心人群平均消费量对标广东仍有较大提升潜力。“东鹏补水啦”等第二曲线产品终端网点渗透率仍有提升空间,伴随公司冰柜投放力度持续加大,旺季表现值得期待。“果之茶”“东鹏大咖”“海岛椰”等新品贴合核心目标人群诉求,有望充分复用公司在下沉市场的渠道优势,形成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产品生态。

  公司2026年度基本经营目标: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20%的增长。

  (二)深化渠道建设,提升终端服务效能

  公司将持续推进渠道纵深发展,通过广布终端网点、深入布局冰柜投放,夯实渠道竞争优势。截至2025年,公司已拥有超450万家终端网点,实现近100%地级市覆盖;累计投放冰柜超40万台,未来将计划进一步加大冰柜投放力度,通过“冰冻化”建设持续提振单点卖力。借助自主研发的“五码关联”数字化系统,公司扫码活动累计连接超2.9亿消费者,将持续以数字化手段赋能渠道秩序维护与营销费用精准投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域销售网络。

  (三)供应链运营体系持续优化

  公司以精益管理为核心,构建了覆盖全国的产能网络与可持续的成本优势。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完成14个生产基地的布局,其中10个已投产,显著降低了物流成本。

  公司天津生产基地于2025年12月正式投产,将提高华北区域供应能力,大幅缩短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配送半径;中山基地已完成封顶,将进一步提高大湾区生产供应能力;海南基地则辐射南海周边区域,依托地理优势降低海岛及沿海市场的物流成本;昆明基地是公司深化西南市场的重要布局,更与海南基地共同作为辐射东南亚市场的枢纽节点,助力跨境业务拓展。

  (四)重视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分红机制

  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统筹好稳健发展、效益提升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分红超66亿元,未来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与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保持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现金流量充裕且盈利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研究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切实回报股东,增强市场信心。

  (五)加速国际化布局,开拓全球增长空间

  以A+H上市为新起点,加速推进“让中国能量走向世界”战略。公司始终以渠道国际化为核心战略,稳步推进全球化拓展进程。目前,东鹏饮料的产品已成功远销32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美国、韩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尼等重点市场。在东南亚地区,公司通过组建本地化团队,持续进行市场渗透,其中,在印尼市场,公司与本土强势渠道深度绑定,从产品出口向品牌落地与本地化运营全面转型。此外,面对成熟度高、竞争激烈的美国市场,公司积极探索供应链出海新模式,以代工模式作为切入点,为未来品牌落地及全球化产能布局奠定基础。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市值管理水平

  公司将致力于打造高质量、高透明度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体系,畅通多维度沟通路径,积极承办投资者活动,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路演、反路演等多样化投资者关系活动,实现投关频次、质量双提升。主动挖掘公司内在价值,在定期报告中多维度分析行业趋势,展示业务进展,进一步增强图文、图表多维度展示,提升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让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的理解和认同,让资本市场充分认识公司内在价值。

  (七)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最新治理要求,调整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持续加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及市场动态,强化合规风险警示,确保其严守履职“红线”。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风险高发领域开展定期排查,防范风险。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制定董事、高管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关键少数”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八)践行ESG理念,厚植可持续发展根基

  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持续完善ESG治理架构,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用,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治理与运营。在环境方面,坚持“节源控污、遵法守法、持续改进、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持续推进包装轻量化、节能技改与水循环利用,关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在社会贡献方面,持续支持“韩红爱心·百人援疆”及姚基金乡村体育教育等公益活动,回馈社会,与利益相关方共创价值。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向资本市场清晰传递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实践与价值。

  三、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中的前瞻性陈述可能受到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对此作出任何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与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市场优势。

  公司努力通过稳健的经营、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3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含本数)。

  ● 审议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借款,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