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对应存托凭证的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 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 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2、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3、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4、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15、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9、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 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7、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9、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2024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林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征集投票权。

  3、 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1、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59,55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577,454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242,731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0,231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137,040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3,411份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不得归属并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共计1,030,417份。

  三、 本次作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九号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九号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20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89009                                      公司简称: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2.514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22,657,051份,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09,705份存托凭证后的719,247,346份存托凭证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0,066,128.78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00,345,899.47元)总额1,200,412,028.2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8.28%。

  2025年度公司注销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56,559,517.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56,971,545.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18%。

  2、 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

  (二)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三)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 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57.73%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 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 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 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5)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6) 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2、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 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

  (2) 设置独立董事;

  (3)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

  (4)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6)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7) 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立足全球,以“简化人和物的移动,让生活更加便捷和有趣”为使命,依托自身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推广等多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已形成丰富的产品矩阵,包括智能短交通产品和服务机器人等产品。

  1、电动滑板车

  公司在CES展上发布第三代电动滑板车Max G3、F3系列及E3系列产品,同步推出SegRide安全稳定、SegRange2.0长续航、SegSmart智能交互三大核心技术,实现产品在续航、安全、智能体验等方面的全面升级。其中,Max G3系列凭借行业首创的内置+外置双电池2.5小时超快充满电技术、车载智能屏与全方位智能防护功能,荣获2025全球出海好物金奖与金芦苇工业设计奖,并获德国、法国顶级媒体高度评价。多款车型搭载投屏导航、来电显示、智能骑行辅助等前沿功能,提升了用户出行便捷性与骑行乐趣;首款SUV滑板车ZT3 Pro登顶欧洲600欧元以上价位段销量/销售额榜首,与MAX G3共同构筑“双旗舰”格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电动滑板车累计出货量超过1500万台。

  2025年下半年,深化渠道与IP合作,携手沃尔玛在美国推出定制款电动滑板车,在国内联合“蛋仔派对”发布平衡车联名款,进一步拓展用户圈层;Max G3、F3/E3等系列产品获全球首个UL Vmark性能验证标志和证书,获得国际权威认可。

  在共享微出行领域,D110、ECO系列共享滑板车实现性能与市场的双重突破,助力业务增长和品牌竞争力提升。

  2、电动两轮车

  围绕“生活方式”“运动性能”“新国标智能”三大核心,构建了Q、M、Fz三大产品系列。其中,Q系列聚焦女性消费群体,以个性化设计及DIY装扮、SOS呼叫等实用功能为核心,精准切入女性细分出行市场;M系列以“头号旗舰”为定位,面向年轻及高端消费群体,依托RideyFUNTM智驾等高性能配置,与王者荣耀、LINE FRIENDS等知名IP的联名合作,深化对目标用户圈层的渗透;Fz系列主打“智驾标配”“实景续航”概念。截至2026年1月,公司电动两轮车产品在国内市场累计出货量已突破1000万台。

  3、全地形车

  发布新品Super Villain SX20T、Segway AT10、Segway UT6。其中,Segway Super Villain为旗舰级SSV系列,配备业内首创2.0T发动机,荣获2025年CES创新奖;AT10配备999cc四冲程并列双缸DOHC发动机,马力高达97hp,爬坡角度达38°,最高时速达125km/h,0-100km加速时间仅需8s,动力输出强劲,也是全地形车市场首个标配30寸轮胎的ATV,离地间隙高达320mm,轻松征服各类地形;UT6结合了实用性、舒适性与娱乐性,不仅具备强大的越野能力,还能胜任日常农业作业,方向盘可调节角度达23°,腿部空间最大可达765mm,配备了雨刮器的全包围座舱,385L的可倾斜货斗,最大载重可达272kg(欧规),拖拽能力达1543lbs。

  4、E-bike

  在CES展发布Myon、Muxi两款全新E-bike(电助力自行车),斩获六项国际大奖。Myon定位通勤休闲旗舰型,获2025年iF设计奖,搭载智驾系统与自适应电子变速技术,支持自动变速升级,是2000美元价位段首款配备该系统的车型;Muxi定位多功能生活型,集成牵引力控制与再生制动系统,具备高拓展性,支持多种载人载物配件的灵活更换;同时,为提升骑行舒适性与安全性,推出了Xiro自动升降座管、RearView Radar集成雷达套件两款行业首创安全配件。 在共享微出行领域,Segway共享E-bike优化了主流运营场景的需求,提升了续航、耐用性与兼容性。共享E-bike B200实现轻量化、高可靠性等突破,目前在巴黎共享电动自行车车队中占比高达三分之二,受到广泛关注。

  5、服务机器人

  在CES展会推出四大新品系列,产品矩阵完整覆盖家用至商用全场景智能割草需求。其中,I2入门系列搭载车规级高清固态激光雷达,实现家庭场景厘米级地图构建和精准导航;H2系列采用EFLSTM LiDARTM三重融合定位技术(激光雷达+视觉+网络RTK),确保全场景定位导航稳定性;i2 AWD、X4系列应用了公司首创的Xero-TurnTM零转全驱与越障不伤草系统,提升作业质量;此外,X4系列具备约40°的强劲爬坡与7cm的垂直越障能力,在复杂地形中稳定行驶的同时,能规划最高效的割草路径;Terranox商用系列与NavimowFleetTM多机智能管理平台构成商用智能割草综合解决方案,可适配运动场、高尔夫球场等多元化商用场景,有效提升规模化草坪养护的管理效率。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技术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全地形车和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的销售。

  2、 采购模式

  为提高交付效率及成本优势,公司建立了现代化的采购管理体系,核心举措包括:

  建立规范透明的供应商管理机制,覆盖公开寻源、评鉴准入、绩效考核、发展与退出等全流程;升级采购数字化系统,实现采购过程及供应商管理活动的在线化与数据驱动决策。

  构建多区域、多产业、多品类的供应资源网络。采取“战略及共性资源集中采购”与“差异性或短半径资源分事业部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兼顾集约化优势与敏捷性响应。

  建立供应效率提升及协同创新合作机制。通过平台产品及零部件标准化、供应商优胜劣汰等路径提升料效与供效;推进供应商参与产品联合开发,构建协同创新生态,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优势。

  3、 生产模式

  主要采用“以销定产”(MTO)模式,辅以“库存式生产”(MTS),并构建了适应多品种、多批次的柔性生产体系,以快速响应市场多样化需求。

  在统筹协同方面,各业务部门统筹物料、生产及出货计划,安排自有工厂与 OEM 工厂协同完成订单,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提升生产效率、控制成本。

  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根据销售计划、订单情况、产能利用率及成本管控需求灵活选择生产方式,并对生产全过程实施严格质量监控。从供应链选择、来料管控、供方工艺赋能、内部制程管理到市场质量监控,全方位保障产品质量,为用户提供最佳体验。

  4、 销售模式

  公司致力于全球化市场布局,销售覆盖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直营与代理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5、 研发模式

  构建了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研发体系,通过平台化建设与动态路标管理提升研发效能。核心机制包括:

  搭建统一研发平台,整合技术、数据等核心资源,实现跨部门高效协作与研发全流程实时监测,有效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效率。

  建立双路标咬合机制,推动产品路标(功能规划、市场布局)与研发路标(技术突破、架构设计)深度联动,定期开展评估与调整,确保技术研发与产品迭代同步推进、高效落地。

  推行开放合作模式,通过产学研协同、战略合作等多元化方式,加强核心技术开发与技术储备,建立多层级协作机制,实现资源统筹协调、冲突高效管控及信息实时共享,保障产品研发全过程科学可控,达成预期目标。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智能短交通行业

  ①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

  电动平衡车通过内置加速度传感器和陀螺仪检测车体姿态,由伺服控制系统调节电机保持动态平衡,作为代步工具,具备便携、操控简易、转动灵活、环保等优势,整个行业正在逐渐向品牌集中和市场细分方向发展。根据QYResearch调研,2025年全球平衡车市场销售额达到了5.53亿美元,预计2032年市场规模将为7.06亿美元,2026-2032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3.3%。

  电动滑板车凭借节能、快充、长续航、时尚外观、折叠便携等特质,成为解决短途出行及“最后一公里”痛点的重要工具,同时融合了时尚休闲的生活方式,锂电池动力顺应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欧美地区的普及推广、共享经济模式的持续发展为市场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球行业标准的落地,推动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市场资源逐步向头部企业集聚带动高品质零售消费市场扩容。根据QYResearch的统计及预测,2025年全球电动滑板车市场销售额达到了26.58亿美元,预计2032年将达到63.77亿美元,2026-2032年期间复合增长率(CAGR)为13.5%。

  ②电动两轮车

  电动两轮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集电机、控制器、显示仪表及智能互联系统于一体的机电一体化个人交通工具。依据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及电机功率等核心指标,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大类。

  我国电动两轮车市场正式步入“存量优化与品质升级”的成熟阶段。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截至2025年底,我国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5.8亿辆,为替换需求奠定基础。在自然更新周期、“以旧换新”政策补贴及智能化技术迭代的多重驱动下,市场需求稳步释放。新国标全面实施后,行业非标产能加速出清,技术与资金准入门槛显著提升,市场份额持续向头部品牌集中,竞争逻辑从价格竞争转向以安全、品质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竞争。同时,产品应用场景从传统城市通勤,延伸至近郊露营、周末骑行、潮流社交等领域。

  ③全地形车

  全地形车为非高速公路场景专用轻型车辆,配备四个及以上低压轮胎,宽大的轮胎设计可增加与地面接触面积、降低压强,独特胎纹可防打滑,适配沙滩、草地、山路、农场、旅游景区等复杂路况,广泛应用于户外作业、运动休闲及消防巡逻等多个领域。

  随着全球户外休闲文化的普及及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全地形车行业已形成成熟的产业化格局,增长韧性强劲,应用边界持续拓宽,推动市场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多场景协同发展转型。根据Research Nester数据,全地形车市场规模在2026年为157.5亿美元,预计到2035年将达到293.9亿美元,预测期内(2026-203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1%。

  ④E-bike

  在欧美市场,E-bike已从单纯的代步工具,演变为户外休闲与绿色生活方式的核心载体,其结合人力与电力双重驱动,能够突破体力与地形限制,覆盖山地越野、长途旅行、物流配送等全场景。

  市场增长得益于其绿色低碳属性,以及海外用户对健康可持续生活的推崇。同时,城镇化进程与交通拥堵问题,推动短途出行需求激增,E-bike在破解“城市短途”与“末端出行”难题上优势显著。E-bike年销量从200-300万台跃升至700万台以上,市场规模突破千亿人民币,在德国、奥地利等核心市场,E-bike占自行车总销量超50%,美国市场虽起步较晚,但增长潜力突出,已跻身全球第二大单一市场。未来,随着电池、智能网联及核心零部件技术的进步,E-bike行业将向智能化、高端化、细分化演进。

  (2)服务机器人行业

  2025年全球智能割草机器人市场实现显著增长,欧洲以超过90%的出货量成为核心市场,美国市场则处于培育期。技术层面,行业已迈入“无边界时代”,多传感器融合(含RTK、视觉、激光雷达等)成为主流趋势,可实现厘米级精准定位与自主路径规划,大幅提升产品安装便捷性与用户体验。竞争格局上,凭借产品创新、供应链管理及全球化运营等核心优势的企业,将更具市场竞争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智能短交通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智能短交通领域已率先构建完善的智慧交通网络,完成全赛道战略布局:电动平衡车覆盖2km以内微交通场景,电动滑板车及电动自行车覆盖2-20km短交通场景,电动摩托车、E-bike及全地形车覆盖20km以上支线交通场景,全方位满足用户多元化出行需求。公司在核心技术壁垒、市场表现、差异化布局等方面,均具备竞争优势:

  ①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

  在技术壁垒方面,自主研发并掌握LeanSteer操控技术、专利自平衡技术、千人千面平衡算法等核心技术,同时在电池、电机、电控、车架、减震及智能交互等关键产品模块均实现全面技术突破。

  在市场表现方面,产品覆盖德国、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主流销售渠道,凭借技术优势和本地化运营能力,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在差异化布局方面,主导制定了首个电动平衡车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GB40559-2024,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标准制定权,自2025年起全面践行新国标规定,积极响应合规要求。

  ②电动两轮车

  在技术壁垒方面,在软件系统、整车平台及智能感知领域全面布局。2025年发布了短途交通全域操作系统凌波OS(NimbleOSTM),以软件定义为核心,构建标准化、模块化的智能生态底座,智能蓝牙系统通过权威认证,获得国家级技术认可;自平衡技术实现迭代升级,采用软件算法替代传统硬件方案并达到量产水平;新一代车架结构进一步提升高速行驶稳定性与弯道操控性能;ninebot SIGHTTM九号AI视觉辅助系统全面落地,实现了高清行车记录与多重安全预警,进一步强化主动安全防护能力。

  在市场表现方面,斩获“2022-2025年连续4年智能电动车全球销量第一”“2023-2025年连续3年高端电动车全球销量第一”“两轮电动车技术领先者”“智能两轮电动车品牌用户口碑第一”“5000元以上高端智能电摩全国销量第一”“年轻宝妈最喜爱的电动车品牌”“九号电动Fz系列-年轻用户首选真智能新国标电动车”“中国智能电动车品牌每销售10台智能电动车7台是九号”等多项荣誉,形成良好的品牌用户口碑。

  在差异化布局方面,坚持“智能化、高端化、年轻化”的核心战略定位,针对女性消费群体,推出兼具美学设计与实用功能的创新车型,彰显外观呈现、智能化水平及操作体验等核心维度优势;针对男性消费群体,重点强化产品动力性能、续航能力及耐用性,精准匹配户外出行、长途通勤等场景需求。

  ③全地形车

  在技术壁垒方面,自主研发1000cc大排量发动机核心技术,其最大功率可达105马力,动力性能跻身行业第一梯队;高端车型应用铬钼钢材质技术,实现轻量化与高刚性的双重突破,整车重量降低10%,强度与刚度同步提升30%;率先开拓国内车载排放测试系统(PEMS)测试资源并完成适配测试,同时完成高海拔、高低温等极限环境适应性标定,保障核心技术在极端场景下的可靠性;采用双A臂独立悬架与超长行程可调液压减震器集成应用技术,具备应对各类复杂极端地形的技术支撑能力。

  在市场表现方面,2025年,AT5、AT6等全地形车车型表现优异,在欧洲多个国家同排量段市场得到消费者青睐。

  在差异化布局方面,产品造型设计以原创、现代、具有张力的造型语言营造了兼具冲击力与动感的视觉感受,整车造型差异化显著,品牌识别度鲜明。

  ④E-bike

  在技术壁垒方面,依托智能短交通领域积累的深厚技术积淀,将RideyGo、RideyFUNTM、RideyLONG等核心技术迁移应用至E-bike产品线;自主研发骑行自适应技术,可根据路况及用户骑行习惯动态调整动力输出,有效提升用户骑行体验;创新融合智能健康设备数据,构建了“电气化+智能化”双轮驱动的核心技术体系。

  在市场表现方面,通过软硬件协同整合,成为业内少数兼具机械、电气、软云、AI全栈研发能力的品牌。

  在差异化布局方面,依托全栈自研技术能力,结合长期积累的行业经验和用户洞察力,对整车架构、智能控制、动力系统、人机交互等核心模块进行垂直整合,实现软硬件协同和性能优化,持续为用户打造更智能、更便捷、更安全舒适的高品质出行体验。

  (2)公司服务机器人的行业地位

  在技术壁垒方面,率先推出无边界规划式割草机器人,搭载EFLS融合定位系统,可实现厘米级精度定位,无需预埋线,有效解决传统割草机器人成本偏高、作业效率低下的行业痛点;经过四代产品技术迭代优化,将核心定位系统升级至EFLSTM NRTK与EFLSTM LiDARTM,进一步提升产品定位精度与场景覆盖能力;融合Drop&Mow自动卸割、GeoSketch电子围栏等核心功能,形成技术代差。

  在市场表现方面,Navimow已累计服务全球超40万家庭用户,并成为全球市场、全价格段、无边界割草机器人品类的销量第一。2025年亚马逊“黑色星期五”大促期间,产品在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斩获销量冠军,获得海外权威媒体专业测评及高度评价,品牌认可度与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差异化布局方面,构建了覆盖全场景的产品矩阵,形成了从家用到商用、从中小型庭院到超大庄园的全链条解决方案。产品矩阵按场景需求进行细分,如家用场景产品侧重操作便捷性与空间适配性,适配不同面积和条件的私人庭院;商用场景产品聚焦作业效率与规模化管理能力,适配运动场、高尔夫球场、大型庄园等大面积草坪养护需求。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技术革新与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公司所处行业新技术逐步落地,新产业边界不断拓展,新业态与新模式持续出现,整体呈现高质量、智能化、全球化的发展特征。

  (1)智能短交通行业呈现出规范化、智能化与场景化并行的发展特征

  电动平衡车与电动滑板车行业正加速迈向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全球范围内,欧美及亚太主要市场持续推进路权开放与法规标准化进程。荷兰已于2025年7月1日起将电动滑板车正式纳入特殊轻便摩托车监管体系,要求产品通过荷兰车辆管理局(RDW)型式认证后方可销售;德国允许在自行车道骑行;美国多州亦明确允许电动滑板车上路。同时,美国UL认证、欧盟CE认证等强制性准入认证体系的完善,引导具备技术实力与合规能力的企业进入市场,推动行业环境日趋规范化。

  共享微出行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据Cognitive Market Research预测,2025年全球共享电动滑板车市场规模已达21.43亿美元,预计2025至2033年将以17%的年复合增长率持续扩张。共享模式有效满足了城市居民对绿色、灵活、低成本出行方式的迫切需求,成为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

  电动两轮车行业正加速从“规模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需求端来看,随着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和消费者更加个性化的需求,智能化功能已跃升为购车核心考量因素之一,仅次于续航与耐用性。车辆正逐步演变为连接人与生活的“智能移动终端”,这也倒逼企业加大在智能算法、BMS电池管理、轻量化材料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供给端来看,新国标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落后产能逐步淘汰,行业竞争转向“合规底线、技术高线、服务防线”的价值竞争,具备“硬件+软件+服务”的能力,将会推动企业更具增长韧性。

  全地形车市场呈现出“消费端普及化、商用端专业化”的双重趋势。全球户外休闲文化的兴起与专业作业场景的拓展,共同驱动市场稳健增长。根据美国体育和健身行业协会(SFIA)的数据,2024年美国参与户外运动的人口比例达到58.6%。产品在农业、建筑、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广泛应用,市场竞争焦点已从单一动力参数,转向悬挂舒适性、整车耐用性及人机交互便捷性等。

  E-bike迈入“规范化与品质化”新阶段,欧盟实施EN 15194修订标准,强化电池安全与电磁兼容要求;美国细化Class 1-3分级管理,UL 2849电气安全认证成为市场准入关键。欧美各国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市场向高安全、长续航、环保车型倾斜;“运动+科技”新消费趋势形成,市场需求向“安全、品质、个性”升级,专业化细分车型如山地越野、城市物流定制款需求增加,行业技术围绕集成化、电气化与AI赋能方向持续演进。

  (2)服务机器人行业在技术迭代与出海浪潮中迎来爆发式增长

  在技术迭代与中国企业出海的双轮驱动下,产业延续增长态势。多传感器融合、全驱爬坡等核心技术的成熟,推动市场从“随机碰撞为主”向“规划式作业为主”转变。中国品牌凭借研发创新与供应链优势,逐步提升在全球市场的份额,推动行业向智能化发展。

  欧洲市场已进入普及与深度渗透的新周期,C端产品加速进入大众家庭;B端方面,美国及全球商用园林场景的自动化运维需求有所增加。随着全球劳动力成本上升及“懒人经济”的不断深化,市场对智能割草机器人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当前,行业呈现技术驱动、场景拓展、生态协同、全球联动的显著特征。未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新能源等相关技术的持续突破,智能出行与服务机器人产业将进一步深度融合,推动智慧生活的普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份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份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报告期末,高禄峰先生通过Putech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I L.P.合计控制公司B类普通股股票6,429,177.4股,对应64,291,774份B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8.93%,控制公司A类普通股股票235,687.2股,对应2,356,872份A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0.33%,合计占公司全体存托持有人享有投票权的24.44%;王野先生通过Cidwang Limited、Hctech II L.P.合计控制公司B类普通股股票8,766,130.7股,对应87,661,307份B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12.17%,控制公司A类普通股票237,934.4股,对应2,379,344份A类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0.33%,直接持有CDR占公司CDR总份数的0.04%,合计占公司全体存托持有人享有投票权的33.29%;根据2019年3月高禄峰与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报告期末双方合计控制发行人57.73%的投票权。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关键经营指标实现稳健增长。具体内容详见本节的财务数据分析及本节“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78亿元,同比增长49.89%。营业收入划分如下:

  (一)电动两轮车销量409.03万台,收入118.59亿元;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销量146.26万台,收入31.69亿元;全地形车销量2.67万台,收入11.38亿元。

  (二)To B销售收入18.43亿元。

  (三)配件及其他收入合计32.69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6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份分配比例: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2.5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8,171,535.8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2.514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22,657,051份,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09,705份存托凭证后的719,247,346份存托凭证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0,066,128.78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00,345,899.47元)总额1,200,412,028.2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8.28%。

  2025年度公司注销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56,559,517.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56,971,545.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1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2、 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份现金分红比例。如后续存托凭证总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