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8,28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987,135.2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5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2025年,汽车行业顶住贸易保护和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外部压力,克服技术攻关难题、行业内卷等多重挑战,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实现了产业规模与发展质量双提升。汽车产销连续三年保持3000万辆以上规模。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26.1万辆和4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10.9%;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
“十四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取得多方面突破,产销规模跃升3,000万辆,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出口跻身世界第一,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形成产业领先优势。刚刚过去的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汽车行业继续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多项指标再创新高,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2026年,我国经济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坚持内需主导。国家有关部委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紧抓时间窗口,主动靠前发力,“两新”政策已于2025年底发布,政策平稳有序衔接。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加快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十五五”时期培育绿色消费新增长点。随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将有利于坚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汽车消费。2026年,中国汽车产业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整体市场保持稳健运行。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金属零部件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前后纵梁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新能源电池下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前储物仓等。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前后纵梁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新能源电池下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前储物仓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
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分金属原材料。公司进行月度、季度或半年度询比议价,以及年度集采锁价方式,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
热塑、热固类材料,如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新项目通过捆绑老项目价格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同时,公司已与国内外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模具厂商、材料厂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进行深度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质量,并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在工艺方面,具备冷冲压成型、热成型、内高压成型、辊压成型、铝挤压成型、半固态注射,热压、注塑及热压注塑一体成型等多种生产工艺;连接工艺具备MIG焊,MAG焊,激光焊,电阻焊,凸焊,搅拌摩擦焊,FDS,SPR,涂胶,螺接,拉铆,压铆,超声波焊、热板焊、冷插和热插等多种连接工艺。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
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能力,结合公司多材料、多工艺全覆盖的优势,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分析、过程开发、试验验证到批量生产的整体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54,879.54万元,同比下降3.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7,482.56万元,同比下降2.3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963.48万元,同比下降7.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1.83万元,同比下降273.12%;实现利润总额-10,833.33万元,同比下降362.6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程子建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旭鸿)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彦宏
注册资本:257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82970599X
成立时间:2008-12-02
主要股东:GLORY ACHIEVE CORP.
主营业务:生产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冲压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精密冲压模具、模具标准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太仓经济开发区兴业南路9-6号
2.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故无法取得。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GLORY ACHIEVE CORP.的股东林启安、林启源系林启彬的兄弟,林咏茜系林启彬的姐妹,林启丁系林启彬的堂兄,林彦宏系林上炜的堂兄。
4.履约能力分析:苏州旭鸿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与关联人已经合作多年,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人开展实际合作前,将与关联人订立正式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具有法律保障。
(二)淮安程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淮安程鸿)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彦宏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20AYJM9G
成立时间:2019-10-30
主要股东:旺鸿有限公司、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件、精密冲压、金属制品冲压、注塑成型、包塑生产设计与制造、精密冲压模具制造、检具制造、金属热处理加工,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285号
2.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故无法取得。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林彦宏系林上炜的堂兄。
4.履约能力分析:淮安程鸿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苏州旭鸿系淮安程鸿的股东,公司与苏州旭鸿已经合作多年,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人开展实际合作前,将与关联人订立正式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零部件。公司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劳务主要为加工服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0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汇报。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8,28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987,135.2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林臻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订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9名董事中任一名董事的薪酬方案,均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265.37万元,其中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按其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相应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领取薪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订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董事会逐项表决上述议案,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330.65万元,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1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6、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7、审议通过《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制订的《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4、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部件”)、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英利”)、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工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合肥部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2.34%执行,期限一年;向长沙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合肥工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3.00%执行,期限一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行操作。上述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的发放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实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6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8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天津英利向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长春鸿汉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长春鸿汉向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2.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2025年度预计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50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7.43%,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5.60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1.3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0.90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11%。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30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1.44%。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办理相关融资业务,额度合计6.7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商业承兑汇票及保贴等业务,期限1年,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其中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意公司用自有的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