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30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述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经营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银行机构与关联人发生的存款及其他非授信类业务应纳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关联交易管理。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2026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存款及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本公司各关联方的存款(活期存款除外)及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如下: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57%股份,并向本公司委派侯兴钏董事,属于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二)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投资(香港)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6.73%股份,并联合向本公司委派任志祥董事,属于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三)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9%股份,并向本公司委派胡天高董事,属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四)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02%股份,并向本公司委派杨朝晖董事(任职资格待监管批复),属于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五)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及其关联企业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6%股份,并向本公司委派董事应宇翔,属于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六)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57%的股份,并联合向本公司委派马晓峰监事,属于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七)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99%的股份,并向本公司委派王君波监事,属于本公司主要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八)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九)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十)自然人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公司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

  三、公允交易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定价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运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履行如下程序: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存款及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均占本公司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该预审批额度按照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提交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开始执行,客户当年额度内的存款及其他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达到重大关联交易金额标准时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当超过预审批额度时,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时,应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钏、任志祥、胡天高、应宇翔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独立意见

  2026年3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钏、任志祥、胡天高、应宇翔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部分指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由董事会负责监督全行ESG事宜进展情况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等4项议题对本行不具有重要性,本行已按要求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3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董事会同意按照2025年度本公司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9.68亿元的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1.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审计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2.19亿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照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5.61亿元。

  3.以届时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31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七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平均汇率中间价计算。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7,464,635,9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98亿元(含税)。2025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6%(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了《浙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浙商银行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浙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其中,彭志远、杜权、陈中、马晓峰、王聪聪、陈三联等监事因工作安排视频参会。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由张范全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浙商银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浙商银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浙商银行职工监事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1.本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本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绿色金融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浙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