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三、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安广实先生、盛明泉先生、张林先生分别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重点关注事项、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现场工作情况等进行了汇报说明。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五、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税前)。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七、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2025年度内审报告及2026年内审计划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和报告摘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面向公司的所有利益相关方,秉持客观、规范、透明的原则,如实披露了公司2025年对于股东、客户、合作伙伴、员工等重要权益人的履责实践,以及公司在 ESG 领域所作的努力。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相关法规政策,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760.2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2,760.23万元;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2.7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842.79万元。合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3,603.0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3,603.02万元。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十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
十三、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证件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管理等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共计注销首次授予的551.97万份股票期权。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宁、刘宇权、李蓓蓓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十五、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6年3月30日,向3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21.3437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为13.04元/份。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夏宁、刘宇权、李蓓蓓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六、关于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由两部分组成,即2024年绩效薪酬与2025年基本薪酬之和。
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管的薪酬数为:董事长夏宁88.62万元(其中2025年基本薪酬58.62万元和2024年绩效薪酬30万元),董事、总经理刘宇权57.75万元(仅为2025年基本薪酬,其2024年绩效薪酬在原任职单位发放),董事李蓓蓓77.38万元(其中2025年基本薪酬41.67万元和2024年绩效薪酬35.71万元),副总经理张少波97.9万元(其中2025年基本薪酬44万元和2024年绩效薪酬53.9万元),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幸37.54万元(仅为2025年基本薪酬,其2024年绩效薪酬在原任职单位发放),副总经理孙娜丽104.01万元(其中2025年基本薪酬35.75万元和2024年绩效薪酬68.26万元)。
上述事项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关联董事夏宁、刘宇权、李蓓蓓对涉及本人薪酬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表决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履职与业绩绑定,保障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安徽方兴光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12,000万元的续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全额担保,小股东提供反担保;拟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凯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100.00万元的续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有效期为三年,自股东会通过后,方兴光电提供的担保自2026年7月17日起计算,为凯盛基材提供的担保自2026年9月14日起计算,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九、关于凯盛石英材料(太湖)有限公司、安徽凯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补偿安排的议案
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凯盛资源、中研院分别签订《关于凯盛石英材料(太湖)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安徽凯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相关约定,本次业绩承诺未达目标,已触发业绩补偿义务,承诺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对公司实施业绩补偿。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凯盛石英材料(太湖)有限公司、安徽凯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补偿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十、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4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6年3月30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121.3437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行权价格:13.04元/份
鉴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3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凯盛发改革[2025]3号)文件,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5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5年6月7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6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董事会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董事会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为2026年3月30日,向3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21.3437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为13.04元/份。
(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权日:2026年3月30日。
2、预留授予数量:121.3437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35人。
4、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3.04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因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6年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即2025年的33%权益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期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40%确定。
8、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符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均与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务关系并签订相关协议。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为2026年3月30日,向3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21.3437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为13.04元/份。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权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权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3月30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121.343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2.10元/股(公司预留授权日收盘价为12.10元/股)
2、有效期为:3.51年(预期期限=∑每批生效比例×该批预期行权时间=[33%×(2+3)+33%×(3+4)+34%×(4+5)]/2=3.51)
3、历史波动率:39.3802%(采用凯盛科技最近1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3228%(采用三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2026年-2029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股票期权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授予人数、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六、备查文件
1、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552 公司简称:凯盛科技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税前)。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有两大业务板块,即显示材料和应用材料。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2024),公司的显示材料属于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公司的应用材料业务板块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C30)
显示材料与应用材料两大业务均隶属于新材料产业范畴,我国正处于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关键材料自主可控加速推进的重要阶段,新材料产业作为战略性基础性材料,已全面融入“十五五”规划重点布局方向,是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材料。其中:
显示材料作为数字与信息交互的重要媒介,是我国加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依托。随着万物互联到万物显示时代的飞速发展,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为新型显示的创新带来了更多机遇和可能,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公司显示材料领域涵盖柔性可折叠玻璃(UTG)、电子玻璃原片、盖板玻璃、ITO导电膜玻璃以及显示模组等多种关键产品,是显示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革新,如OLED、Micro-LED等新兴技术的兴起,将推动整个行业持续发展与变革。
应用材料作为新质生产力物质基础,行业整体向高端化、精细化、功能化升级。下游半导体、新能源、先进封装等领域需求快速增长,带动电子级高纯材料、功能性粉体材料等细分赛道高景气。行业竞争逐步转向技术研发、产品认证及规模化供应能力,具备核心技术与产业链优势的企业将持续受益于行业格局优化。公司近年来推动应用材料在光伏、半导体、集成电路、高端光学、生物医疗等行业领域应用加速、迭代加速,为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显示材料和应用材料业务。
1、显示材料板块
显示材料业务主要包括柔性可折叠玻璃(UTG)、超薄电子玻璃、ITO导电膜玻璃、3A盖板玻璃、柔性触控、面板减薄、显示触控一体化模组,拥有较为完整的显示产业链。
超薄柔性可折叠玻璃,简称UTG,具有高透光性、耐磨耐腐蚀、强度高、可弯折、回弹性好的特性,可应用于折叠屏电子产品,也可用于车载显示、大屏卷曲显示、智能穿戴、航空航天等领域,是柔性显示的重要材料。公司研发的30微米超薄柔性玻璃(UTG),是国内唯一覆盖“高强玻璃—极薄薄化—高精度后加工”的全国产化超薄柔性玻璃产业链,产品性能领先。
超薄电子玻璃下游可应用于ITO导电膜玻璃、盖板玻璃、汽车门玻等领域,公司目前已形成0.15mm-1.8mm系列产品。
ITO导电膜玻璃是平板显示器件的关键基础材料,广泛应用于LCD/OLED显示、触摸屏、薄膜太阳能电池、光电传感器及防静电视防护面板等领域。
3A盖板玻璃是AG、AR和AF三种镀膜工艺的高性能盖板玻璃,具有减反射、抗油污、抗指纹等功能,可广泛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等消费电子领域,以及车载显示、工控医疗等领域。
显示触控一体化模组重点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车载显示等领域发展,能够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显示触控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定制化服务的能力。
公司以“显示美好生活”为己任,不断推进柔性可折叠玻璃、Mini-LED背光模组、超大尺寸显示模组、智能家居显示模组等系列产品布局,尽快切入新能源汽车车载模组市场,持续跟踪AMOLED、Micro-LED、无介质空中成像等前沿技术,扩大公司数字经济时代竞争优势,筑牢公司未来发展根基。
2、应用材料板块
公司应用材料产品主要围绕锆、硅、钛三种元素,立足锆系产品,如电熔氧化锆、硅酸锆、稳定锆等,在此基础上扩大产品系列,如球形粉体材料、高纯石英、纳米钛酸钡、稀土抛光粉等产品。
锆系列产品是公司应用材料板块的主导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子、光学、新能源、生物医疗、化学、建材等领域。其中:
电熔氧化锆具有高熔点、高硬度、高电阻率、高折射率以及低热膨胀系数,主要应用于耐火材料、先进陶瓷、汽车刹车片等领域,已连续多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活性氧化锆具有比表面积大,粒度分布窄,反应活性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航空发动机、陶瓷轴承、生物医疗、传感器、研磨材料、固体燃料电池等领域。
稳定氧化锆化学稳定性好,钢液不浸蚀,高温结构强度大,热导率小,热膨胀系数高,广泛应用于精密铸造。
超细硅酸锆能显著提高陶瓷釉面硬度,熔点高,在耐火材料和喷涂料中被广泛应用。
纳米复合氧化锆耐高温、复合性突出,可提高金属材料热传导性、抗热震性和抗高温氧化性,被广泛地应用于义齿、氧传感器、电子消费品等功能材料领域,以及耐磨部件、特种刀具、高温耐蚀涂层等结构材料领域,在新能源领域可作为三元锂电正极、固态电池电解质、固体燃料电池的掺杂材料。
球形粉体材料包括球形二氧化硅和球形氧化铝,球硅广泛用于电子封装、5G高频高速覆铜板、特种陶瓷等多种高新技术领域;球铝具有球形度高、强度高、导热系数高等特点,用于导热胶、导热垫片及特种陶瓷等领域,也可作为新能源电池导热材料。
纳米钛酸钡是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热敏电阻(PTCR)等电子工业元件基础原材料,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5G通讯产业的快速增长,产品市场前景持续向好。纳米钛酸钾可广泛应用于新一代汽车陶瓷刹车片、高端工程塑料、涂料行业等。
稀土抛光粉具有切削力高、晶体形貌稳定、粒径分布均匀、悬浮性好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手机玻璃盖板、液晶玻璃基板、精密光学元件、水晶饰品等领域。
高纯石英用于光伏/半导体用石英坩埚原材料、晶圆用CMP、5G、光伏、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芯片行业,是国家战略关键基础原材料。
空心玻璃微珠具有低密度高强度等特征,可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石油勘探、深海探测、电子通讯、民用爆破、交通轻量化、高端复合材料等领域。
未来应用材料将继续夯实氧化锆行业龙头地位,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拓展,扩大高纯石英、球形材料、纳米氧化锆、纳米钛酸钡、空心玻璃微珠等产品规模,加速成为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持续开展电子级和半导体级等领域新材料产品的研发,提升企业高科技属性和持续成长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989.44万元,同比增长20.15%;实现利润总额20,092.03万元,同比下降16.41%;净利润16,168.87万元,同比下降16.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6.85万元,同比下降8.20%;扣非归母净利润9,131.85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盛石英材料(太湖)有限公司、
安徽凯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及补偿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绩承诺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3年6月30日,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建材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资源”)、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院”)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0,413.45万元现金向凯盛资源购买其持有的凯盛石英材料(太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石英”)100%股权、以5,252.926万元现金向中研院购买其持有的安徽凯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基材”)70%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凯盛资源承诺:在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太湖石英将分别实现不低于1,331.20万元、1,508.38万元和1,679.83万元净利润,三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4,519.41万元;中研院承诺:在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凯盛基材将分别实现不低于36.87万元、797.63万元和1,243.30万元净利润,三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2,077.80万元。
上述净利润是指经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定的净利润。
2、 补偿约定情况
如果太湖石英在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未能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则凯盛资源应当在太湖石英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4519.41万元-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100%,如果太湖石英在业绩承诺期发生亏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凯盛基材在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未能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则中研院应当在凯盛基材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2077.80万元-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70%,如果凯盛基材在业绩承诺期发生亏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太湖石英2023年度净利润为1,396.06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877.52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为265.16万元。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为783.70万元,依据补偿金额计算公式,现金补偿金额为3,735.71万元。
凯盛基材2023年度净利润为-863.57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553.18万元、2025年度净利润为-6.03万元。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为-1,422.78万元,依据补偿金额计算公式,现金补偿金额为2,450.41万元。
三、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
太湖石英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受光伏行业市场影响,需求萎缩,市场竞争激烈,高纯石英砂价格严重下跌,且面向半导体领域应用推广起步较晚,导致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凯盛基材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上涨,产线技改进度较慢,导致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四、 公司拟采取措施及业绩补偿安排事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相关约定,本次业绩承诺未达目标,已触发业绩补偿义务,承诺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对公司实施业绩补偿。
后续公司将加快两家标的公司业务结构优化、成本管控及市场开拓,努力改善经营质量,提升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