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绿康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5年12月9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百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兴”)持有公司股份 7,770,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9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62,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江苏百兴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百兴出具的《关于*ST绿康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江苏百兴在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47,5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下降至4.07%。截止2026年3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未违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江苏百兴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出现尾差或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施情况未违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完成后,江苏百兴已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百兴)。

  (三)股东江苏百兴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百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ST绿康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