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03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0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杨凤凯、杜鹃、沈小平、唐志峰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凤凯先生主持,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5年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在任的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2025年度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2026年度经营计划,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5年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独立董事谭小平、沈小平、唐志峰属于本议案的被评估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4. 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审计任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7.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系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而作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进一步提高利润分配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10.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之子公司捷卡富(摩洛哥)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和/或公司之子公司骏鼎达国际有限公司拟为前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变更至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具体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备案为准)。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基于以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住所、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将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实施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15. 审议通过《关于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原材料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8,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系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的国内领先企业之一,自2004年成立以来,专注于线束系统、流体管路的安全防护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3月公司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标志着公司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保护套管,细分品类众多,如:编织套管、纺织套管、挤出套管、复合套管,产品具有良好的耐温性、抗UV性、阻燃性、耐化学腐蚀性等性能,核心自主产品性能指标比肩外资领先厂商水平,产品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等多元领域。
公司紧随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研发能力的持续提高,掌握材料改性配方的核心技术,具备上游材料改性开发能力,并掌握编织、纺织、挤出、复合、注塑、机加工等多项工艺的Know-How,可以为各大工业领域的线束系统、流体管路提供安全防护的解决方案。
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公司不断开拓新兴应用领域,为风电、光伏、储能、医疗等新兴领域开发了各类新产品,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将坚持“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高性能保护材料品牌”的企业愿景,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集设计、研发、生产、检测、销售、技术支持于一体的国际知名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制造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的规定,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万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55.82元,共计募集资金55,8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823.80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5,023.80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99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89.52万元和先期支付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06.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本报告中如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子公司江门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2024年3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5年9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骏鼎达)及中信建投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5年9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银行账号:41020300040080400)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户名:东莞市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0901011301911971)。公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5年9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骏鼎达及中信建投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5年9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银行账号:8110901011101691471)不再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同时经过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分产品尚未到期故未收回本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间接体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提升产品环境适用性、耐磨性的研究、提升隔热类产品环境适应性的研究等,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可升级公司现有信息管理系统,增加信息管理设备、建成和完善各种信息化体系,提高公司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水平。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系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而作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进一步提高利润分配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97,507.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8,852.50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9,362,658.18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44,598,929.62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8,852.50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02,238,100.1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2,238,100.12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一致性,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特提出如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7,8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52.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2)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7,840.00万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3,136.00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10,976.0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
(3)本年度不送红股。
若在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52.00万元,股份回购总额为0元,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2,352.00万元,该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06%。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单位: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43,225,978.08元、65,083,698.63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83%、3.87%,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与获得感,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授权事项如下: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
(1) 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
董事会在符合股东会授权的情况下审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五、其他重要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意向性预案,不构成利润分配承诺,其实施尚需满足届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及资金安排等条件,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3、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事务所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相关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古文辉、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群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和2025年审计费用(不含税)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审计费用(含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与市场情况相关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了解、查阅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相关资格证照以及对公司审计服务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