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于明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1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1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1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18号公告。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吴春芳、王幽深、叶森3 人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春芳女士、王幽深先生、叶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易均平、贾舒涵、刘五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19号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20号公告。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于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年收入、绩效年薪/年收入、任期激励、福利待遇和其他货币收入等五部分构成。

  2026年公司总经理年度薪酬:40-80万元(税前)。

  2026年公司副总经理年度薪酬:35-70万元(税前)。

  2026年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收入:30-60万元(税前)。

  2026年公司总法律顾问年收入:30-60万元(税前)。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21号公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022号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1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度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3亿元,同比增长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21.12%。

  截止2025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9.43亿元,负债总额11.58亿元,资产负债率29.37%。

  二、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其中外部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外部董事中由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派出1人为刘五丰董事;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派出2人,分别为易均平、贾舒涵董事。外部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科技创新、财务金融、生产经营等经验,并在各自的领域内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多元化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高效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其中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11次、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次,现场表决方式召开1次,审议议案88项,全体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各位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全力支持经理层的工作,在推进董事会自身建设、公司发展战略研究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进展总体良好,议案内容涉及定期报告、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现金分红、向特定对象发行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1、积极履行“定战略”职责,严格把关规划质量

  规划年度评估科学推进。2025年,公司瞄准“一利五率”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改革深化和科技创新,提升规划执行能力,深入实施“六个增效”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推动经营业绩再上新台阶,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重点收官任务及各项工作。

  战新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25年,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投资计划。公司聚焦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全年投资了“钽铌火法冶金熔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年产400支铌超导腔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等,这些项目符合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聚焦钽铌,行业引领国家保障;发展新材料,创新驱动做强做优”发展战略。外部董事通过会前沟通、专项调研等方式,针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向董事会献言建策,并形成议案审议。

  2、全面发挥“作决策”职责,聚焦重大管理事项

  科学决策严谨缜密。在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前,外部董事积极履行相关职责,通过电话,座谈等形式与经理层就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未来战略规划以及潜在风险等多个维度进行积极探讨。开展专项调研,听取子分公司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决策事项充分论证,实现外部董事科学决策。

  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证监会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建立了《市值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3项制度。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同步调整了配套基本制度,使其保持一致性,避免制度间出现冲突,确保了合规底线,完善了公司治理。

  明确决策主体的权限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相关举措,推动董事会与党委、经理层协调运作,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决策与授权事项清单》,明确各决策主体权责,提高决策效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完善。

  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通过建立董事会决议落实台账,强化督办和结果反馈,提升决策执行的透明度与效率。董事会定期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全面审视公司运营状况,评估决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不断强化“防风险”职责,增强监督管控作用

  董事会深刻认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责任,从国资监管角度全面关注安全环保、投资经营、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债务等各类风险,在审议议案、听取汇报时及时提示风险,并着重关注公司当前面临的关键风险,对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发挥法务、财务、审计部门在内控、合规、防风险上的整体管控作用。

  董事会坚决落实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法治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筑合规之基、行法治之效、破发展之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推动公司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作用。公司制度体系愈加优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理念显著增强,风控合规体系不断健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审议通过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缺陷整改长效机制,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通过内控制度持续完善和内控流程不断优化,为公司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及防范经营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审议通过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度共完成审计项目7项。通过开展审计监督,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强化合规意识,严格控制管理环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化解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审议通过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对重大风险识别、评估的研判方法和手段等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重点对战略、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5类风险进行了风险研判与影响评估,制定了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确保企业不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全年公司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通过定期开展重大风险月度跟踪和季度分析监测工作,加强风控管理部门与业务相关部门工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实现对风险变化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董事会职权落实情况

  全面有效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五项职权。其中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事项经董事会审批;经理层2025-2027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等事项经董事会会审议,各项职权均得到全面落实。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多数为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吴春芳独立董事担任;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黄志学董事长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叶森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王幽深独立董事担任。

  2025年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2次,审议议案83项,议案审议通过率100%。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等委员会均根据《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2025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度投资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等23项议案。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重大对外投资决策进行探讨和研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9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45项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及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合法有序、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始终保持着密切且高效的沟通互动,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各项审计工作的进展、成果以及面临的挑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2025年-2027年)、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8项议案。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听取了公司经营层的经营成果汇报,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结合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及业绩完成情况,对其薪酬进行了考核认定,并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6项议案。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为公司治理筑牢根基,确保董事、高管具备引领公司稳健发展的能力,提升决策层专业水平。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董事分别担任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根据其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外部董事履职情况

  为确保外部董事高效履职,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公司证券部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工作。全年外部董事开展企业调研16次,实地调研公司重点生产单位,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及时向外部董事报送各类重要材料,确保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动态。同时组织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企业战略、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理解与判断能力。通过各项举措,增强了外部董事的履职能力,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全年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30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回购、利润分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使股东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切实保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

  2025年度,公司按照内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由公司内控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形成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对于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进行了整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经过全面审计,出具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所有股东能公平地获得信息,并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2025年共计发布各类公告及上网文件183项。

  (九)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保持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建立与投资者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渠道,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舆情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投资者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密切关注投资者动向,耐心解答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及时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的问题。2025年5月8日公司参加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5月28日公司参加了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独立董事亲自参加,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行情、公司发展前景等问题进行回复,通过现场线上互动交流,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的认同感。

  2025年公司密集举行了21次现场调研活动,接待百余家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调研,使投资者近距离的接触公司,了解公司,打开投关工作新局面;进行了9次电话会议、2次网络平台线上交流,积极参加券商的策略会,全年参加路演、反路演百余场次,为投资者解读公司2024年年报、2025年中报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及盈利性。公司积极与官方行业媒体开展交流,推广公司优秀事例,深度剖析公司科技创新,特别是新质生产力的硬实力,发布年报解读、ESG宣传、年报快讯、一季报宣传、中报宣传、路演宣传、技术优势宣传、荣誉宣传等文章。据统计,2025年四大报刊共发表了42篇公司报道,券商编写了13篇深度研究报告。

  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回报置于重要位置,致力于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定且可观的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丰硕成果。从2024年11月起,公司进行了三次现金分红,累计实现现金分红金额9189万元,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十)资本市场认可度情况

  公司董事会运作持续优化提升,形成董事会工作实践,获得高度肯定。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荣誉。

  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ESG等多个领域取得成效,公司资本市场良好企业形象得以不断深化。2025年公司荣获中国财富网与国新咨询联合主办的ESG金狮奖“年度优秀公司治理案例”、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六届天马奖“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中国基金报》举办的英华奖“A股成长示范案例”、中国证券报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国新杯ESG金牛奖——治理二十强,公司董秘荣获第十四届中国星光董事会“年度金牌董秘”、《新财富》杂志2025年度“最佳董秘奖”、英华奖“优秀董秘奖”、《证券市场周刊》“金曙光优秀董秘奖”等奖项。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认可度得到显著提高。

  四、202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公司董事会以“十五五”发展战略为目标,重点突出规划指标、重点任务等,细化分解战略任务,形成任务清单和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稳步推动落实战略目标,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将推进以下工作:

  1、继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继续按照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和加快完善企业现代治理效能的要求,强化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继续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加强董事会制度的建设。

  2、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要建立健全多层次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反向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公司网站专栏、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多种途径,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提升投资者管理水平。

  3、持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做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的持续提升工作,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完善“四位一体”体系建设,弥补制度空白点,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落实风险内控职责,进一步明确“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工作思路,坚决抓好生产经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合规管理。

  4、加强市值管理,促进市场价值实现。积极开展市值管理业务,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和资源,加强资本运作能力,多措并举维护合理市值,提高市值管理水平,增进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5、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及后续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26年,董事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为公司“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奠定良好基础。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16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稀有金属钽、铌及合金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目前已形成钽金属及合金制品、铌金属及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通讯、航空、航天、冶金、石油、化工、照明、原子能、太阳能等领域。

  公司行业地位稳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与美国、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等主要钽铌电容器制造商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钽、铌及其合金制品等系列产品多次荣获“对外贸易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并充分展示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参加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是通过“上海证券报”的“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举行。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亲自参与此项活动,投资者提问数7个,公司回复投资者7个,回复率100%。

  2、为提高宁夏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水平,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2025年5月28日,宁夏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了“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亲自参与此项活动,投资者提问数58个,公司回复投资者58个,回复率100%。

  3、报告期内投资者关系工作所获得的荣誉

  (1)2025年1月3日,公司董秘秦宏武荣获第十四届中国星光董事会“年度金牌董秘”。

  (2)2025年5月11日,公司荣获中国财富网与国新咨询联合主办的ESG金狮奖“年度优秀公司治理案例”。

  (3)2025年6月13日,公司荣获证券时报主办的第十六届天马奖“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天马奖”。

  (4)2025年9月1日,公司董秘秦宏武荣获《新财富》杂志2025年度“最佳董秘奖”。

  (5)2024年9月16日,公司荣获《中国基金报》举办的英华奖“A股成长示范案例”,公司董秘秦宏武荣获英华奖“优秀董秘奖”。

  (6)2025年11月21日,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

  (7)2025年11月22日,公司董秘秦宏武荣获《证券市场周刊》“金曙光优秀董秘奖”。

  (8)2025年11月26日,公司荣获中国证券报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国新杯ESG金牛奖——治理二十强。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1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256,103.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2,675,174.0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发展需要,公司按2025年母公司税后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24,267,517.41元,拟按2025年母公司税后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24,267,517.41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已计提任意盈余公积14,270,672.16元,现需补充计提任意盈余公积9,996,845.2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扣除2025年拟补充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及2025年中期已实际分配现金股利25,243,213.40元后,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0,285,463.4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0,980,971.0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0,285,463.4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1元(含税)。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 504,864,268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6,039,933.75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情况:2025年中期以总股本504,864,268股为基数,已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243,213.40 元(含税)。如该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1,283,147.15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4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年度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

  

  注:1、上表中合并及母公司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数据不包含拟补充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

  2、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与2025年中期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的合计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47,938,957.73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7.39%,高于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积极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824,448.97元和51,060,023.86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6%和1.29%,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1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其中,董事长的年度薪酬拟定为40-85万元(税前)。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1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59,281,818股,发行价为1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627,088.84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22,703.6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204,385.2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实际到账金额为671,253,953.40元,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承销费3,373,135.44元(含增值税)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931903241510608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8日出具了XYZH/2023YCAA1B012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1,533,133.1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94,597,791.28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126,935,341.91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6,842,441.91元、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92,9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9,686,430.74元(包括存款利息),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21,533,133.1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204,385.22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15,178.7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冶金路支行(账号:6405013008000000049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山冶金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际产生效益。“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的效益已在2025年1月开始计算。

  注3:“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