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23,6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6000000192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2,750万元的担保保证。
上述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德福新材基本情况
1、名称: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1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2108号
4、法定代表人:吴丹妮
5、注册资本金:壹拾亿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德福新材51%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德福新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6000000192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本金金额:12,75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解决子公司德福新材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德福新材的发展。公司对德福新材的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高保字第DB260000001924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