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03-31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4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4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4日

  至2026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下午15:00-15:3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180

  电话:0756-6321988

  传真:0756-6321900

  邮箱:investor@cosmx.com

  联系人:刘宗坤、何可可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88772                                                  公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2,608,780.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32,185,70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151,583股后的股本1,122,034,121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610,236.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1.37%。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产品具有充电速度快、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可满足各类消费产品对电池的各项要求。公司电池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公司消费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及PACK,应用领域涵盖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领域;公司动力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和系统,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电动摩托等领域;公司储能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RACK和储能系统,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等领域。

  同时,基于客户需求及完善公司海外产业布局战略的需要,公司已经在马来西亚等地区设立子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电池新能源项目,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响应速度与服务能力,强化全球产业链布局。截至目前,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尚在前期建设中,墨西哥PACK生产基地已陆续投入量产。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消费类电池实现盈利,并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2、研发模式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策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研发模式。公司借鉴集成产品研发(IPD)的管理思想,构建了从理论模型到产品验证的快速高效研发流程。其中,基础研发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平台开发关注中长期技术平台战略目标的达成,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展的设计体系;产品开发依据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向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的电池解决方案。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原材料和设备,原材料主要包含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池保护板、铜箔、铝箔和铝塑膜等,设备主要是公司常规生产所需设备。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及订单、BOM、库存情况确认物料请购需求,并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原材料价格趋势情况,选择提前锁单备货或者按需采购等不同策略。对于常用物料,采购部一般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对于新物料,采购部在已有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寻找能供应该新物料的供应商,或者寻找和开发新的物料供应商。公司依据供应商开发控制程序执行新供应商选择、开发、审核程序,在进行样品测试、供应商审核、价格确认等工作后,最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供货。此外,公司也存在少量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设备采购主要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进行。采购部接到批准的设备请购需求,从设备已有合格供应商名单或新引入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进行招标或通过商业洽谈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与客户就出货量和出货时间达成意向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原材料交货期、产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进行测算,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进行适量的产品备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不断提高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采用柔性化生产线,可以实现不同型号产品的快速切换,同时结合精益生产体系,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缩短产品交货周期。

  公司存在将部分材料处理工序如隔膜涂覆委外加工的情况。隔膜涂覆等外协工序并非公司核心生产工序,委外加工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地发挥专业化分工优势。

  5、销售模式

  公司所生产的锂离子电芯和PACK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件,公司必须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接受终端客户直接管理。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国内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以及汽车、行业无人机、家庭储能等动力及储能领域的大型品牌厂商。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根据终端客户对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同,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及特点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公司产品以消费类电池为主,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也在逐步有重点的布局中。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周期性主要受上游电池材料的技术发展和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装置等发展状况的影响。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消费电子产品的融合正加速产品更新换代,为消费电子行业注入增长动能;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发展带动动力及储能类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在消费类电池业务领域,在新兴市场需求增长、国内3C端消费补贴以及高端产品需求持续攀升等因素的积极影响下,2025年全年行业继续维持稳定增长,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持续向好。另一方面,可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蓝牙音箱、AR/VR设备等新兴电子领域依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此外,随着AI浪潮的兴起以及开源大模型的问世,各大厂商都在积极探索与AI大模型融合发展的新契机,AI有望引领消费电子新一轮的产品创新周期,从而刺激终端需求进一步增长。

  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领域,动力锂离子电池在汽车、船舶、航空航天、新型储能、通信基站、数据中心、电动两轮车、其他工业动力等国民经济的多个行业得到快速而广泛的应用。其中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肩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任,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从高速增长阶段步入稳定发展阶段,从而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同步增长。储能市场在“双碳”背景下政策持续利好,随着2021年全国两会上将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列为我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电网侧、发电侧和用户侧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行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主要涉及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核心材料技术研究,以及产品设计研究、工艺制程水平提升、品质管控水平提升等,随着终端产品对于电池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等需求日益提高,企业需要大量的设计研发人员、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积累和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密切关注下游行业产品的变化,持续对电池产品的生产技术、生产设备及行业规范等进行更新迭代与研究开发。

  2024年6月,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并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的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上述规范的推出,将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行业头部领先地位。公司长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Techno Systems Research统计报告,2025年公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二,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前三。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下游市场优质客户,并不断提高公司在战略客户采购中所占的份额。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规模优势日益凸显,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技术持续迭代、客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强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对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持续进行探索,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电动摩托车、家用储能、通讯备电等。目前,公司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力争成为汽车低压锂电池领域头部企业。同时公司持续探索高倍率电池的其他应用场景,并审慎把握汽车高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其他业务的机会,严格控制产能释放节奏,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消费类电池领域

  国务院出台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产融合是引领我国消费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消费电子产业正处于创新发展的关键时刻。未来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消费电子产品的融合,将会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推动消费电子行业保持增长态势,预计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将稳步增长。

  (2)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

  1)汽车低压锂电池

  随着汽车电气化及智能化进程加速,智能座舱域、智能驾驶域的功能日渐丰富,车辆对于汽车低压电池的性能要求也日益增高,铅酸电池在汽车中的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影响了消费者的日常使用,也制约了汽车向更高程度智能化的进步。相较而言,锂电池持续大倍率放电的能力更强、循环性能更好、能量密度更高,在亏电时稳定性更好,并且不含铅,相对更加环保。电动车企业和部分燃油车企业已陆续将低压电池从铅酸路线切换为锂电路线。

  2)储能电池

  2022年初,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国储能行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储能市场在“双碳”背景下政策持续利好,随着2021年全国两会上将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列为我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电网侧、发电侧和用户侧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行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储能电池销量499.6GWh,同比增长101.3%。

  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肩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任。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5年国内汽车产销同比继续呈现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市场占有率提升至47.9%,各企业陆续推出多款适合消费者需求的车型,再加上充换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得到长足发展。汽车电动化趋势进一步明确,动力类电池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769.7GWh,同比增长40.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1,040.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60%。公司净利润增长,主要系客户份额提升、销售量稳定增长、持续精细化运营带来的成本费用管控优化等综合因素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能源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41,040.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60%。

  2026年,面对锂离子电池应用场景持续拓宽、市场需求蓬勃增长的行业浪潮,公司将坚持“守正创新”的发展路径,即在巩固并扩大消费类电池的基本盘优势的同时,依托现有技术积淀,精准切入汽车低压电池、无人机电池等高倍率电池细分赛道。公司将采取“梯次布局、重点突破”的策略:集中资源和技术优势,优先发展能快速创造利润增长点的汽车低压电池及无人机电池业务,积极探索高倍率电池的创新应用场景,并视市场机遇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审慎把握汽车高压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业务的机会,确保发展节奏稳健、风险可控。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相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自主研发,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3年、2024年、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1.50亿、14.58亿、18.58亿,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5%、12.64%、12.89%。

  (一)加大研发投入及创新要素配置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项目激励等多种方式,有效激发创新活力,保障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同时,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开展定制化培训,全面提升人才储备与专业技术能力,持续夯实公司竞争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达4,511人,保持稳步增长。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高标准的研发中心,持续优化研发人才梯队建设和资源配置。优化产品开发管理流程,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导向,确保技术创新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提升研发成果的转化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构建更完善、更具前瞻性的研发保护体系,为长期技术领先奠定坚实基础。

  (二)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2,663项,其中发明专利894项,实用新型专利1,737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和自主研发,持续在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异形叠片技术、汽车低压锂电池技术、钢壳高能量密度电池技术等关键方向上进行研发攻关,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深厚的技术实力。

  (三)提前布局前沿技术

  公司基础研发团队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产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

  在制造技术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多种先进工艺的研发与应用,例如钢壳电池的迭代升级,以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需求;在材料领域,公司也将稳步推动多项关键材料的量产落地,如硅负极项目,在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的前提下持续提升负极掺硅比例;固态电池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攻克准固态电池产业化的核心技术,积极推进全固态电池产品开发。

  三、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治理架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各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有效增强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相应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持续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效能,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为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

  (二)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公司以“绿色能源 驱动未来”为愿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管控力度,调整能源使用结构,投入高能效比设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推动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2026年,公司将继续披露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完善公司内控合规机制

  公司内部审计部依据年度审计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审计工作,确保内控执行有效、风险可控。法务与风控中心深度参与重大合同及重要决策的审核把关,牵头推进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并持续开展合规体系有效性的评估与优化,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一)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及薪酬依据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已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指标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考核目标具体数值的设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并充分考虑了本激励计划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及调动员工积极性。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始终保持紧密沟通,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证监局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规范履职。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参与相关培训,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一)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推动落实回购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3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85,154.07元(不含交易费用)。2026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来,公司将围绕投资者关切,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透明度。

  (一)开展投资者说明会

  2026年,公司将开展至少3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传递公司价值。

  (二)投资者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接听回复投资者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为投资者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等多种形式,充分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关切,接受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七、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其中涉及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延铭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栗振华先生、王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陈世来先生、韩强先生、刘喜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陈世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世来先生、刘喜信先生已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徐延铭先生

  徐延铭,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9年9月起,先后任职于哈尔滨无线电九厂、哈尔滨圣日电池实业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有限公司、杭州金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等;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同时担任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担任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泽二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徐延铭先生自2017年4月起担任珠海市智能制造联合会会长,自2019年8月起担任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并于2020年4月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25年1月入选工信部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创新企业家”。

  徐延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96.5286万股,并通过控股股东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普泽二号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普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旭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泽高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徐延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牛育红先生

  牛育红,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起,先后任职于黑龙江省社科院、黑龙江省北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日电池实业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力可兴电池有限公司、上海光宇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等;2007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牛育红先生同时担任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

  牛育红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7.2128万股,并通过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林文德先生

  林文德,男,1973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1997年11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大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茂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宜电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2008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消费类电芯事业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消费类PACK公司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林文德先生同时担任冠宇电池(香港)有限公司、MOUNTAIN TOP HOLDINGS LIMITED、UNIMX TECHNOLOGY SG PTE. LTD.、COSMX BATTERY MALAYSIA SDN. BHD的董事、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经理、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金湾分公司负责人。

  林文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2.3473万股,通过珠海普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珠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通过珠海凯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栗振华先生

  栗振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年8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天津融泽通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天津工银国际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瓴峰融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至和康养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珠海霆睿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2019年7月至今,任珠海钧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珠海钧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钧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飞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栗振华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王琥先生

  王琥,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任Gold-Finance Korea Ltd.(韩)投资经理;2017年7月至2022年9月,任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先后任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副总裁、投资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琥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世来先生

  陈世来,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在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22年7月至2025年10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担任讲师。2025年11月至今,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聘任为副教授。

  陈世来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韩强先生

  韩强,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自2005年6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2023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强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刘喜信先生

  刘喜信,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自1983年7月起,其先后任职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江门市三捷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朗达集团有限公司等。2021年2月自哈尔滨工业大学退休。

  刘喜信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33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范经营范围表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统一规范经营范围相关表述,具体如下:

  原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高技术绿色电池、相关设备和原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116,853股的登记手续,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113,206.8851万股变更为113,218.5704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3,206.885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3,218.570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拟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公司章程》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