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焱)》《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志佳)》。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经营范围登记管理的规范性要求,公司拟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相关表述,并结合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继续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ESG治理,并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及《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32,185,70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151,583股后的股本1,122,034,121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610,236.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1.37%。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5年度的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并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栗振华先生、王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独立董事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名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董事徐延铭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提名徐延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牛育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提名林文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提名栗振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提名王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三)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提名陈世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韩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提名刘喜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31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呈海,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92.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2.4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9.97%。2026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冠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等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与客户、供应商等合作方所签署合同下的履约义务、厂房租赁的履约义务、代开保函等)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4.95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54%。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2、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5、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和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7、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或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均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及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外汇衍生品,遵循汇率风险中性的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报告制度、信息隔离、内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会加强对相关原材料市场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及汇率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2,608,780.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32,185,70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151,583股后的股本1,122,034,121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610,236.3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1.37%。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本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为本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出具了独立鉴证声明。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注:境外工厂/子公司处于建设期,运营数据体系尚未建成,数据归集难度较大,且其营业收入、资产规模及环境社会影响占集团整体比重较低,故本期未纳入统计范围。公司将在数据满足要求后,逐步拓展报告边界。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部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季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频率,至少每年1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制定《ESG管理手册》,明确集团ESG管理体系各项要求。通过客户满意度综合评分、第三方机构ESG评级评价ESG管理表现,并持续改进。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中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议题: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利用、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