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600249            证券简称:两面针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概述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同意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收购公司位于柳州市东环路151号南面33,881.82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临2026-013)。

  二、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2026年3月27日,公司与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当事人

  甲方: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乙方: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

  (1)收购储备土地的概况

  甲方收购乙方使用的位于柳州市东环路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证号为柳国用(2005)第117099号,原证载面积 54,195.6 平方米,实际收购土地面积33,881.82平方米(合约50.82亩)。

  (2)收购补偿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①本次标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绿化苗木及管网工程等收购补偿总价款为3,210.48万元。其中:50.82亩土地收购补偿款为2,915.04万元;地上建(构)筑物、绿化苗木及管网工程等收购补偿款为295.44万元。

  ②甲方分两期支付收购补偿款

  第一期:乙方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办理完毕的地块解押、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的证明材料及土地交付甲方,经甲方实地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购补偿款1,605.24万元;

  第二期:乙方于2026年10月30日前取得该地块无土壤污染证明文件并将原件交予甲方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1,605.24万元。

  (3)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义务交付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收购补偿总价款1‰的违约金。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款项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收购补偿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延期时间达60日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每逾期一日,除应向甲方支付收购补偿总价款1‰的违约金外,还应按收购补偿总价款的20%赔偿给甲方,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如超过约定时间内未支付款项的,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除按收购补偿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收购补偿总价款的20%赔偿给乙方。

  (二)2026年3月30日,公司收到第一期收购补偿款1,605.24万元,第一期收购补偿款,占该合同约定补偿款总金额的50%。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土地收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