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利”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2026年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3.5亿元。
● 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900万元。
● 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概述
(一) 申请融资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证融资业务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二) 提高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安排及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进行融资,为支持子公司加快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前述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6年度担保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三)本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77.42%)
住 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经七路1号
法定代表人:伍海波
注册资本:19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6,659.76万元;负债总额47,380.2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0,493.47万元;净资产29,279.55万元;营业收入38,873.54万元;净利润3,631.02万元。
2、名 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苏家渡居委会苏家渡街道2号
法定代表人:刘凌波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氨基甲酸酯类产品、光气产品、盐酸、农药及农药加工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2,145.20 万元;负债总额59,675.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706.33万元;净资产122,469.70万元;营业收入136,332.98万元;净利润19,940.11万元。
3、名 称: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盛家墩变电站东侧)
法定代表人:邱向霖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2,068.08万元;负债总额93,012.9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9,762.96万元;净资产29,055.12万元;营业收入23,386.70万元;净利润377.06万元。
4、名 称: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
法定代表人:刘金桥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9,322.83万元;负债总额72.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2.84万元;净资产9,249.9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4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9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67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6,952,90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23年1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99,999,995.76元,扣除发行费用14,155,615.89元,募集资金净额 685,844,379.87元。
截止2023年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94,817,624.2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5,078,428.19元;于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9,739,196.0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9,015,992.1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9,323,108.4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747.78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截止2025年6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注销前专户余额合计为42,747.78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海利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南海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湖南海利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海利贵溪项目因产品市场推广未能达预期,导致未达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6-00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巍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委托杜升华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649,320.5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34,421,317.54元;资本公积为1,134,591,788.88元。
2025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59,940股,累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20,064,961.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按照上述法规,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20,064,961.70元,占到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28%。鉴于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了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4票。
控股股东关联董事肖志勇先生、董巍先生、蒋彪先生、杜升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6年度(即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董事按月发放的津贴纳入年度薪酬总额。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月标准为:6000元。
2、独立董事津贴月标准为:8000元,由董事会根据各年度实际工作情况予以确定。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刘洪波、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6年度(即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年度薪酬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参照上年基本年薪标准按月预发;绩效年薪按不超过上年基本年薪标准按月预发,在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任期激励收入是与任期(三年)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按照不超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内年度薪酬的30%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发放的津贴纳入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总经理为6000元/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为5000元/月。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祝勇军先生、刘承斌先生、李健强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刘洪波、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89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5,990,3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七)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890,000股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7元/股;
2026年3月27日,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2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9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议案。
3、2025年6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海利股份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函〔2025〕43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4、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5、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8、2025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减少认购股份数,涉及股数80,000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23人,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0.00万股。
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为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完成编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2025年度《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01245号)。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因此,根据《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48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489万股
2、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
根据《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
根据《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未实施上述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相关事项。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即每股3.27元。
3、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用于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拟回购注销总股份数为489万股,回购总金额共计1599.03万元。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89万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9万股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对象、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须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须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649,320.5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34,421,317.54元;资本公积为1,134,591,788.88元。
2025年,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59,940股,累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20,064,961.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按照上述法规,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20,064,961.7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49.28%。
鉴于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我国作为农药行业全球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已构建起涵盖中间体、原药、制剂的全球最完整产业链,年营收规模近3000亿元,深刻影响着全球供应链。然而,行业当前深陷“大而不强”的发展困境,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严重的产能过剩(产能利用率仅约60%)、产品高度同质化导致的低价恶性竞争,以及创新投入不足等问题。为破解困局,政府与行业协会正协同发力,通过2026年1月起施行的“一证一品”等监管新规,以及“正风治卷”三年专项行动,加速落后产能出清,推动行业从无序竞争转向合规经营,并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国是全球锂电产业主导者,已建成从锂矿、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到电芯制造、终端应用与回收的全球最完整产业链。2025年锂电总产量超1750 GWh、总产值超1.2万亿元,全球产能与产量占比均超70%,动力电池全球装机占比超63%。行业以宁德时代、比亚迪为龙头,前十企业集中度高,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核心材料全球市占率超85%。需求端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储能为第二增长曲线,2025年储能电池出货量同比增超80%。政策端强化锂资源战略管理、严控高能量密度锂电技术出口,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加速固态、高镍、硅碳等前沿技术突破与海外布局。
我国是全球最大蔬菜生产、消费与种植大国,蔬菜常年种植面积超3亿亩、栽培近300 种,行业已形成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国产种源市场占有率达91%,白菜、甘蓝、辣椒等大宗品种基本自主可控;但高端茄果、青花菜、胡萝卜等仍依赖进口,其进口占农作物种子进口总额超55%。蔬菜种业作为筑牢“菜篮子”安全根基的战略性产业,当前行业正通过加强生物育种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融合及种质资源创新,致力于提升核心种源的自主可控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农药、化工新材料、种业等领域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化学农药(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的原药及其复配制剂为主;其中以杀虫剂为主,亦有部分杀菌剂和除草剂)、精细化工产品等;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蔬菜种子(以辣椒、茄子、番茄、冬瓜、黄瓜、菜薹、南瓜、丝瓜、西甜瓜等为主)。
公司建有年产万吨级规模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原药生产装置和有机磷农药生产装置等,主要生产品种有克百威、仲丁威、异丙威、残杀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灭多威、硫双威、甲萘威、甲基嘧啶磷、抗蚜威、乐果、甲基硫菌灵、嘧啶醇等;建有年产50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016.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64.93万元;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65,395.80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7,233.05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和相关通知的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6-006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649,320.5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34,421,317.54元;资本公积为1,134,591,788.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62,569,713.36元。
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59,940股,累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20,064,961.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5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59,940股,累计支付现金为人民币120,064,961.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按照上述法规,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20,064,961.70元,占到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28%。
鉴于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示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三)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6-00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书面意见认为:我们查阅了公司近年来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同签订和履行及款项支付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集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021X7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法定代表人:肖志勇
注册资本:30802.7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10-09
营业长期:1998-10-0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农药零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安全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黑色金属铸造;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环保咨询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环境保护监测;软件开发;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情况: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81.85%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5%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8.60%
海利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575,858万元,负债236,291万元,净资产339,5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2,056万元,净利润22,303万元。
2、名称:湖南中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6E6H6E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51号内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包凌云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水电安装服务;代收代缴天然气服务;物业清洁、维护;汽车、自有房屋、场地的租赁;餐饮管理;粮油、果品、蔬菜、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的销售;绿化工程施工;花木租售;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停车场运营管理;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停车场及立体车库建设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额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情况: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新物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2.75万元,负债总额55.25万元,净资产27.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4.78万元,净利润8.8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利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31,306,849股,占总股本的23.50%。中新物业为海利集团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海利集团、中新物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海利集团、中新物业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一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公司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