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3-31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境内、外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等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性担保及主要为履约担保等的非融资性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Focus Media Overseas Investment III Limited(以下简称“FMOIL III”)的控股子公司分众传媒(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泰国”)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合同》(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分众智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智媒”)在上述《授信协议》项下为分众泰国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FMOIL III的其他股东JA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JAS”)、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NDL”)同意根据各自在FMOIL III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责任范围分别为分众智媒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担保义务而代分众泰国偿还的贷款本金的15%(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以及按比例承担的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众智媒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世博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上海市世博支行”)签署了《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向工商银行上海市世博支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金额为20,400万日元,用于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Focus Media Japan Co., Ltd(以下简称“分众日本”)从RESONA BANK LIMITED申请的融资(以下简称“境外融资”)提供担保,备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为自开立之日起的12个月,当分众日本的境外融资全额还款后,备用信用证将自动失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分众泰国的基本情况

  分众传媒(泰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30日,注册地址为11/1 AIA Sathorn Tower, 14th floor, Unit 1406,South Sathorn Road, Yannawa, Sathorn, Bangkok,注册资本为32,900万泰铢。

  分众泰国的股权结构如下:

  

  关联关系:分众泰国系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FMOIL III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JAS和TNDL分别持有FMOIL III 15%的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083.2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875.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07.5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21.47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659.7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83.85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997.9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668.9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29.01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962.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62.87万元。

  (二)分众日本的基本情况

  Focus Media Japan Co., Ltd成立于2022年7月25日,注册地址为東京都千代田区紀尾井町4-1ニューオータニガーデンコート19階,注册资本为39,666万日元。

  分众日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67.7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5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1.2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648.1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48.1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90.9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5.7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5.23万元;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6.36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12.5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4.0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分众泰国提供担保

  分众泰国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分众泰国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2月10日。

  分众智媒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分众泰国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整(指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对分众泰国在《授信协议》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众泰国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等)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分众泰国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分众泰国的控股母公司FMOIL III的其他股东JAS、TNDL同意根据各自在FMOIL III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并分别与分众智媒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JAS和TNDL所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分别为分众智媒因履行《授信协议》项下担保义务而代分众泰国偿还的贷款本金的15%(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以及按比例承担的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授信协议》成立之日至分众智媒为分众泰国履行担保责任之日后三年。

  (二)为分众日本提供担保

  分众智媒向工商银行上海市世博支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金额为20,400万日元,用于为分众日本从RESONA BANK LIMITED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费用为人民币36,000元(开立时一次性收取),有效期限为自备用信用证开立之日起的12个月,当分众日本的境外融资全额还款后,备用信用证将自动失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5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23%;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300万元人民币、3,000万美元及20,400万日元,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备查文件:

  1、为分众泰国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2、为分众日本提供担保的相关文件:《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9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南春(JIANG NANCHUN)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9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更新。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及相关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0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在《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补充和修订。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鉴于评估报告更新,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2025年9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所涉及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评字[2026]第44号)(以下简称“加期评估报告”)。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报告。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37,000.00万元,较以202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评估减值。加期评估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本次交易加期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