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03-31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及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0,9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通过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公示与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3年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五)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通过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公示与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

  (十)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

  (十一)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十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7,500股。

  (十三)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十四)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0,900股。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含子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5年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作废及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94,5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作废及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16,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因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050.10万元,较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55.21%;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9.67万元,较2021年度净利润下降9.86%,未达到上述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限制性股票共计360,400股(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0,900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本次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213.80万股股票均已全部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予以完结,公司不再就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0,900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节余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38元,共计募集资金114,806.0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3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273.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8.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05.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新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系“年产400万㎡高密度互连和刚挠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第二期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对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增资的方式由其实施。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配套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建设期进行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70,415.0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仍为58,513.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获取公司厂区相邻地块约63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利用公司厂区现有部分地块投资23.40亿元建设印制电路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PCB扩建项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23,092.28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5,390.24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1,605.28万元的差额部分为募集资金存储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PCB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234,016.43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24,819.56万元,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共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为便于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后续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账户的注销手续。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节余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会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2、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截至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者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1、 以上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关联股东应当对上述编码为5.00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上述编码为8.00、9.00和10.00的提案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 上述编码为8.00、9.00和10.00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要求如下: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4月21日9:00-11:30,14:30-17:00。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21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接待室。

  4、 登记具体要求

  (1)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以下统称“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 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者传真件);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者传真件)。

  5、 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登记的,请在现场提交《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及按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通过上述方式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连同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公司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如通过信函方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龙、谢娜

  电话:0763-3983168

  传真:0763-3698068

  电子邮箱:stock@camelotpcb.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282”,投票简称:“金禄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现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者“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持有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       万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的相关文件。

  1、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并在相应方格中画“√”表示。

  2、 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本单位将不予以追认。

  3、 如果本人/本单位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4、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时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处:

  1、若委托人为法人的,在下方签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公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2、若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在下方签字:

  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处: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8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

  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更好地防范外汇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2、上述套期保值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批准;

  3、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重超过三成,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且部分生产设备需要境外采购,当市场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更好地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收入或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公司将选择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并控制衍生品在种类、规模、方向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

  1、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

  3、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

  4、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公司拟选用的外汇衍生品与上述风险敞口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5、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交易金额:根据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将结合对相关外币汇率走势的研判适时适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在经审批的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7、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次审议通过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若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将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套期保值业务专项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降低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中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汇兑损失。

  5、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场外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评估交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6、公司审计部将按季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7、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汇率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提高经营质量和投资回报水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动方案基于的现状分析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PCB)制造业。PCB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是现代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电子元器件。2025年度,受以旧换新国补、购置税减免、智能化水平提升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AI技术浪潮推动下,全球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速扩容,服务器、交换机及其他数据中心硬件设施供需两旺。在此带动下,PCB行业景气度提升,市场规模增长迈入快车道。根据Prismark2026年1月的报告,2025年度全球PCB产值预计为848.91亿美元,同比增长15.40%,其中增速最快的细分应用领域为服务器/数据存储和有线基础设施,同比增幅分别达到46.3%及36.3%。近年来PCB企业纷纷加码扩产布局,行业整体供给规模进一步扩大,在多数应用领域内卷及“价格战”短期内仍将持续。与此同时面向AI和算力的高端产能建设明显提速,PCB行业内部景气度呈现结构性分化,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智能电动汽车、高速通信等新兴领域成为核心增长极,尤其是AI驱动下的算力基础设施的规模化建设与技术升级对PCB的需求持续激增,成为目前全球PCB市场最为重要的增量来源。

  (二)公司生产经营现状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050.10万元,同比增长28.74%,主营业务收入中超过一半来自汽车PCB领域,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应用领域的收入占比较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9.67万元,同比增长12.73%,受主要原材料金盐、铜球、铜箔、覆铜板等大幅涨价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被明显侵蚀,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减少2.61个百分点。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总体上维持在较高水平(2025年度约为84%),新增产能释放有序,市场营销端的压力主要来自加快新兴产业应用领域拓展力度、持续优化产品与客户结构以及与客户协商调价等方面;生产技术端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20层以上刚性板、高阶HDI板等算力主流PCB产品的生产经验和技术积淀较为不足。

  (三)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现状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重视内控建设,持续开展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的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改善内控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内部控制能力与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投资者合理回报,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本年度预分红金额)达16,540.01万元,占公司上市后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2-2025年度)的比例为46.71%。公司致力于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通过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积极倾听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但目前市值管理能力与投资者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行动方案具体举措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以AI和算力为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席卷而来,PCB行业景气度提升,发展前景向好。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发展,加快构建“1+6+N”的层次分明、协同联动的产品应用格局。汽车是公司产品最大的应用领域,占据半壁江山,公司将聚焦这一主战场,重点关注动力电池技术革新以及AI驱动下高阶智驾应用和推广带来的市场机会,巩固动力电池BMS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提升智能驾驶应用领域的销售份额,推进整车企业、Tier1、智能座舱客户拓展的纵深维度;公司将着力深耕通信(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工控(机器人)、储能、防务、商业航天、算力基础设施等六条重点赛道,为业务持续增长寻求新的动力源;公司将不断扩大产品应用范围,积极在低空经济、新型显示、消费升级(智能穿戴、智能家电等)、智能安防、智慧医疗等新兴应用场景进行业务布局。与此同时,公司将通过持续推进提质降本增效工作、积极与客户协商调价等举措应对成本上涨压力,努力提升经营质量。此外,公司将加快推进广东清远生产基地PCB扩建项目的建设,在2026年下半年实现适配AI和算力产品的部分产线建成投产;通过添置内层、压合等工序设备,增加湖北安陆生产基地多层板产能;通过设备以旧换新和技术改造,提升四川遂宁生产基地制程能力;并将结合市场机会、以订单驱动为导向,充分研究论证扩充产能的其他可行举措。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品技术薄弱环节的攻坚克难,着力突破20层以上刚性板、高阶HDI、特殊工艺PCB的高良率量产过程中的技术难点与核心堵点;充分利用在技术同源的汽车PCB领域形成的研发积淀推进人形机器人传感器、驱动器、BMS等部件的PCB开发;重点卡位固态电池、汽车AI应用、卫星相控阵天线、航天电源等行业前沿应用的PCB产品适配和技术研发,推动公司产品围绕高频高速、高多层、特殊工艺、高阶HDI等方向加速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紧跟上市公司监管政策要求,持续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尤其是夯实其承诺履行、忠实勤勉履职、合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规范,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在内控能力建设方面,公司将常抓不懈,积极通过内部审计自查自纠、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学习借鉴等机制识别内控缺陷并进行有效整改。与此同时,公司将以深入落实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契机,系统性梳理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绩效与履职评价等体系,并制定修订相关内控制度。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将延续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2025年度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提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使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2026-2027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将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并积极向以前年度分红比例靠齐。公司积极响应中期现金分红的号召,在符合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后续每年至少将进行一次中期现金分红,通过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为及时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此外,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研究已回购的公司股份的用途,权衡员工激励与注销利弊后作出合理安排;并将视公司股价走势及市值管理需要,积极研究论证适时开展新一轮股份回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夯实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在依法披露必要信息的基础上,适时主动披露有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公司充分倾听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在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较为详细地披露了公司在新兴产业应用领域的业务拓展情况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较大篇幅地增加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相关内容的披露,力求充分呈现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公司将以合法合规为准绳,以投资者合理诉求为考量,努力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服务投资者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的意识和能力。

  公司将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2026年度确定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提升年”,在做好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建设、畅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沟通渠道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增加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召开频次等举措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公司将通过参加券商策略会、路演等方式加强与行业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和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施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李嘉辉先生(李继林先生之子)回避表决。

  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6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总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9.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李嘉辉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李嘉辉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李嘉辉先生2026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总经理助理身份领取薪酬。

  9.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伍海霞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伍海霞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伍海霞女士2026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研发中心总监身份领取薪酬。

  9.4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汤四新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6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9.5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陈世荣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陈世荣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世荣先生2026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具体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奖金及补贴四个部分。其中业绩奖金的计提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补贴(全勤、学历、职称、工龄等)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标准如下: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李继林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李嘉辉先生回避表决。

  总经理李继林先生月度基本薪酬为7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6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40万元。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月度基本薪酬为3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2.5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10万元。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月度基本薪酬为3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2.5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10万元。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月度基本薪酬为2.8万元,月度绩效薪酬为2.5万元,年度绩效薪酬为10万元。

  以上薪酬均含税,公司发放上述薪酬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0,9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4.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6年3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2026年3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3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学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伍海霞女士的关联方,其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但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法律顾问、验资机构、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4月22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1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李学政先生简历

  李学政,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深圳市金福莱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深圳市中海通机器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任雅兰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审计副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5月任肇庆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任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5年9月起任职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6年3月起任审计部经理。

  李学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