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07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5日(星期四)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

  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事项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坪山规自局”)、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坪山整备局”)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由坪山规自局有偿收回果菜公司名下G14301-0001号宗地土地使用权。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签订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签订对方为坪山规自局、坪山整备局,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概况:G14301-0001号宗地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坪山大道与外环高速交汇处东北侧,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52,676.10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从1992年12月8日至2042年12月8日止)。

  2、标的权属情况: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果菜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收回标的及补偿金额:

  (1)因城市建设实施需要,坪山规自局收回果菜公司名下G14301-0001号宗地52,676.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2)经坪山规自局、果菜公司双方确认,同意以货币补偿方式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总额为5,799万元。补偿费用从土地整备资金列支。

  2、标的移交及款项支付:果菜公司完成协议约定的土地移交相关手续后,向坪山规自局提出付款申请,坪山整备局根据坪山规自局审查意见向果菜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3、协议生效条件: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 对公司的影响

  果菜公司名下G14301-0001号宗地土地使用权由坪山规自局有偿收回,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待协议签署及土地移交完成后确认。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收地补偿协议书;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