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进展公告 2026-02-07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现金管理(金融资产池)服务协议》,根据工商银行服务能力及公司业务需求,确定工商银行票据池额度为3亿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实施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十六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人

  甲方: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支行

  2、协议有效期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11月17日

  3、票据池额度

  票据池额度为3亿元

  四、必要性和合理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很好地解决以下方面的不利因素: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向合作银行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商业汇票承兑、保函等,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五、累计票据池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中华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创新高科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6日

  至2026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中华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创新高科产业园3号楼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泰尧、赵海军

  联系电话:0635-5057000

  传真:0635-5057000

  电子邮箱:dongban@geb.net.cn

  邮政编码:252035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中华路与松桂大街交叉口创新高科产业园3号楼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之规定。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在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自有资金投入资金进行等额置换,金额共计12,499,890.95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7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488,040.59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783,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704,793.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24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19)、《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公告》(2024-023)。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结算方式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部分款项,再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原因为:

  1、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以外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公司若采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需先通过外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二)本次置换情况

  公司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12,499,890.95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2,499,890.95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在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自有资金投入资金进行等额置换,金额共计12,499,890.95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由于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确有困难,因此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同时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在六个月内实施,符合时间要求。因此,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之规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广会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优尼冲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冲压”)、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精密”)签署《优尼冲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1,600万元受让优尼冲压持有的优尼精密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战略委员会就《关于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收购优尼精密,将与公司形成较好的战略协同效应。优尼精密主营冲压产品,多年来沉淀了深厚的冲压工艺、成熟管理经验及优质客户资源,将与公司自身的精密加工制造与精细化管理能力的深度融合,较好的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博源(广州)智能驱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收购工作进展,择机启动吸收合并新收购公司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战略委员会就《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根据拟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的工作进展,择机启动吸收合并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可使公司充分整合资源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降低收购标的企业的经营风险,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战略意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之规定。公司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12,499,890.95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2,499,890.95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1,600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交易需在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满足后方可达成,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交割及交割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策,尽管公司前期就标的公司做了充分尽调及严谨的调研与论证,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不能排除交易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与优尼冲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冲压”、“转让方”)、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精密”、“标的公司”)签署《优尼冲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11,600万元受让优尼冲压持有的优尼精密100%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本次购买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公司与优尼冲压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优尼冲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优尼精密主营冲压产品,包括设计、开发、制造自动变速箱及其精密零配件,制造汽车用精锻毛胚件、精密冲压半成品等。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优尼冲压持有的优尼精密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设计、开发、制造自动变速箱及其精密零配件,制造汽车用精锻毛胚件、精密冲压半成品、销售本公司产品。多年来沉淀了深厚的冲压工艺、成熟管理经验及优质客户资源。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3)其他信息

  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股东拥有优先受让权的情况。

  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优尼精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注: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和净资产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6)第067号),最终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优尼精密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1,840.59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净资产增值2,279.75万元,增值率为23.84%。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6)第067号),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最终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在前述评估目的下,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1,840.59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净资产增值2,279.75万元,增值率为23.84%。即:资产账面价值22,987.84万元,评估价值为25,267.59万元,评估增值2,279.75万元,增值率为9.92%;负债账面价值为13,427.00万元,评估价值为13,427.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60.85万元,评估价值为11,840.59万元,评估增值2,279.75万元,增值率为23.84%。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6)第067号),最终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优尼精密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1,840.59万元。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600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价格与评估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优尼冲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转让方应向受让方出售且受让方应自转让方购买标的股权。截至首期交割日、第二期交割日,标的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

  自首次交割日起,受让方应获得已交割的标的股权相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截至对应交割日对应享有的目标公司历史滚存利润)。

  (三)转股价款及支付

  3.1受让方为受让标的股权而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股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陆百万元整(小写:11,600万元)(“转股价款”)购买和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公司合计人民币3,500万美元注册资本,占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100%。

  3.2本次交易将分为三次交割,受让方将分四次支付转股价款,具体如下:

  (a)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万元);在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全部首期交割条件被满足或根据本协议被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应于首期交割日后5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万元整(小写:1,060万元)(前述两笔合计1,160万元合称“首期转股价款”)(“首期交割”)。

  (b)在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全部第二期交割条件被满足或根据本协议被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应于第二期交割日后5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玖仟贰佰捌拾万元整(小写:9,280万元)(“第二期转股价款”)(“第二期交割”)。

  (c)在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全部第三期交割条件被满足或根据本协议被豁免的情况下,受让方应于第三期交割日后5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160万元)(“第三期转股价款”)(“第三期交割”,与首期交割、第二期交割合称为“交割”)。

  (四)交割先决条件

  4.1首期交割条件主要如下(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得以满足或由受让方以书面形式豁免为前提):

  (a)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公司章程除外)已签署和生效,且在交割日维持完整有效;

  (b)各方已全部取得所有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合法有效授权、决议、批准、同意;

  (c)目标公司、受让方与优尼冲压株式会社就目标公司现有或已纳入开发计划产品技术支持事宜达成一致;

  (d)目标公司、受让方与主要客户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良好沟通,且就产品继续稳定、持续供应等事宜取得客户认可;

  (e)目标公司已完成其所有不动产权在政府部门的确权登记工作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f)目标公司与广州优尼热冲压有限公司就继续租赁目标公司厂房达成租赁协议;

  (g)目标公司与其所有员工已完成经受让方确认的员工离职补偿工作,目标公司向该等员工支付的离职补偿费用由转让方或控股子公司向目标公司进行全额补偿,转让方、目标公司协助受让方完成适格员工新入职工作;

  (h)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目标公司与广州智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光伏租赁用地后续改造安排并形成新的备忘录;

  (i)目标公司与转让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债务处置方案:转让方之全资子公司广州优尼冲压有限公司同意免除目标公司对委托贷款5,650万元(伍仟陆佰伍拾万元整)的还款义务,承诺今后放弃对该委托贷款5,650万元(伍仟陆佰伍拾万元整)的追偿权,确认目标公司不欠付广州优尼冲压有限公司任何其他贷款本息;

  (j)目标公司已与转让方就终止《业务委托合同》等一系列业务委托事宜达成合意;

  (k)目标公司已与优尼冲压株式会社终止《变速箱零部件制作的技术使用许可合同》等一系列技术许可相关事宜且经受让方确认;

  (l)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财务及相关的行业或法律环境情况自报表日至交割日当日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自报表日至首期交割日,目标公司因资产处置或其他重大变化导致资产减少或经营亏损的,转让方同意相应调减转股价款;

  4.2第二期交割条件主要如下(于2026年6月30日当日或之前得以满足或由受让方以书面形式豁免为前提):

  (a)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维持有效;

  (b)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等政府登记手续;

  (c)目标公司完成首次交割已满60个工作日;

  4.3第三期交割条件主要如下(前述交割条件得以满足或由受让方以书面形式豁免为前提):

  (a)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维持有效;

  (b)目标公司完成第二期交割后至2026年12月31日,未出现因交割前原因被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限制开展业务、补缴税款,被主要客户追索赔偿等情形且该等情形对目标公司/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已超过第三期转股价款;

  (c)受让方有权在完成第二期交割后设立新公司,由新公司吸收合并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过程中,转让方应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包含但不限于税务注销等手续,受让方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启动设立新公司且完成吸收合并的情形除外。

  (五)交割

  受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第3条的约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支付转股价款。

  (六)陈述和保证

  每一项保证应为单独和独立的保证,并且不被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另一项保证所限制,但本协议中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每一方承诺,如果其知悉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任何该方的陈述与保证(如果参照当时存在的事实和情况)在任何方面不真实、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情况,其将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为避免疑义,上述通知并不影响对方就该方违反陈述与保证的情形根据本协议进行索赔的权利。

  (七)承诺

  7.1交割前承诺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并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至首期交割日期间,转让方、目标公司确保:(i)全力配合受让方或其指定方进入目标公司,并查阅目标公司的财产、账簿和记录;并且(ii)向受让方或其指定方提供受让方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关于业务、财务和运营数据及其他信息;并且(iii)全力配合受让方会见目标公司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员工。

  7.2交割后承诺

  (1)转让方同意目标公司可以在2026年12月31日前继续使用“优尼精密”作为公司名称或用作合理的商业用途(如确有必要延长前述期限的,各方同意基于合理商业判断进行协商确定),目标公司及受让方同意尽快完成各项资质、认证、供应商准入的各项变更手续;

  (2)转让方同意协助目标公司与受让方指定主体在交割日后适时启动吸收合并时,就目标公司历史沿革、税务、财务处理等事宜积极协助。

  (3)转让方承诺,交割日后三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下列行为:

  (a)以招聘、录用、兼职、顾问等任何形式,招揽、诱导目标公司员工离职并为义务主体或其关联方工作;

  (b)向目标公司员工提供离职建议、就业机会或承诺薪酬待遇,或协助第三方实施上述行为;

  (c)利用原有的业务关系、个人联系等渠道,干扰目标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稳定性。

  7.3上述第7条中的每一项承诺可相互独立执行。任何一项承诺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如任何承诺是无效的,删除该承诺的某一部分则可使该承诺有效,则该承诺应当视为已删除该部分并继续有效。

  (八)过渡期

  除非事先经过受让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有规定或适用法律要求外,转让方承诺,自2026年1月1日至首期交割日为过渡期。

  各方确认并同意,如果本次交易完成了首期交割和第二期交割,则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所产生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目标公司所产生的亏损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目标公司依据本协议第4.1(g)条实施员工离职补偿导致的影响除外)由转让方向目标公司进行补偿。过渡期损益金额由受让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基于第二期交割日进行核算确定。

  (九)违约和赔偿

  对于一方因违反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所约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合意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该方应向遭受损失的其他方作出赔偿。

  如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含陈述及保证)即构成违约。如果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自违约情形被发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或补救。若未能在此期限内补救的,应自该等期限到期后60日内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部转股价款金额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给目标公司和/或受让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重大不利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本违约情形的,则受让方除有权要求转让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本协议部分内容。为避免疑义,各方同意,转让方违反关于标的股权所有权相关的陈述保证的(该等陈述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拥有标的股权所有权和处置权,标的股权之上无任何权利负担或代持关系、标的股权不存在瑕疵、争议、纠纷或索赔等),均应视为根本违约。

  (十)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加盖签名章)之日起成立,并自受让方内部决策机构完成对转股协议项下交易事项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是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及业务发展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资金周转需要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管理层变动等情况变化;交易完成后如涉及调整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七、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须在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满足后方可达成,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交割及交割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策,尽管公司前期就标的公司做了充分尽调及严谨的调研与论证,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不能排除交易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博源(广州)智能驱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设立子公司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成立后,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博源(广州)智能驱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收购工作进展,择机启动吸收合并新收购公司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该公司设立事宜。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博源(广州)智能驱动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地为广州市花都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持股比例100%。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源(广州)智能驱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

  经营范围: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软件开发;电动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

  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上述拟设立的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政府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新设子公司的董事、管理层人员按法规要求设置并由股东委派。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根据拟收购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的工作进展,择机启动吸收合并广州优尼精密有限公司,可使公司充分整合资源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降低收购标的企业的经营风险,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战略意义。本次新设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设立子公司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成立后,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