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1-06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6-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伟荣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邱江传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邱江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樱、凌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