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声明 2026-01-05

  本人受聘担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符合《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将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并愿承担因不实声明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贾若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