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03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涉及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上述制度中,第1-10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