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对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标题和第一段中表述予以更正,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1、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标题更正为: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第一段更正为: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9日和2025年9月10日在《证券日报》及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azq.com/zg/home/index.shtml)公布《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证券聚赢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