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27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

  至2025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邮编:518049

  电话:0755-83601139

  传真:0755-88660880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箱:xgq@szgas.com.cn

  3.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3日之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至10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gq@szga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公开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文杰

  董事会秘书:杨玺

  财务总监:丛述峰

  独立董事:居学成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17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至10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gq@szgas.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电话:0755-83601139

  邮箱:xgq@szga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5:00点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际表决13名(黄维义、刘芳、谢文春、石澜、周衡翔董事,张斌独立董事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董事变动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法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配备总法律顾问和首席合规官的提醒函》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领导的分工实际,董事会同意董事会秘书杨玺先生不再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职务,副总裁张文河先生(简历见附件)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撤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更名为纪检监察室。调整后,该部门不再承担监事会办公室相关职能,原纪检监察职能不变。

  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市属国企董事会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的要求,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简历

  张文河,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4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人事部人事科副科长,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科科长、人事业务经理、副部长,安徽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监督部(纪检监察室)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目前分管公司企管部(法务部)。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 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7人,黄维义、刘芳、谢文春、石澜、周衡翔董事,张斌独立董事因公务出差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2人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苏川、刘晓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董事变动

  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纪伟毅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纪伟毅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纪伟毅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纪伟毅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军,男,中国国籍,1969年6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同济大学热能工程系城市燃气专业,2001年获得澳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分会输配专业委员、燃气高级工程师及英国燃气专业学会(Institution of Gas Engineers & Managers)特许工程师。2004年加入港华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起出任港华燃气集团高级副总裁-延伸业务,于2021年获委任为执行副总裁-延伸业务,并于2023年获委任为香港中华煤气营运总裁-延伸业务,负责集团延伸业务拓展与全面营运管理。杨军深耕燃气行业30载,致力于推动燃气企业数字化转型,借助互联网平台为传统燃气公司赋能,构建生活服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