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2、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3、 变更原因: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无受到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春燕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阮章宏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滕海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00万元(含公司下属控股上市公司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68万元(含雪峰科技)。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略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所增加。
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司农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司农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司农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向5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邀请招标文件,共有3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对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评审,立信事务所得分最高。根据公司会计师选聘制度规定,拟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预计能按公司要求完成本次年度审计项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司农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司农事务所已知悉且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立信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立信事务所营业及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7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长之琳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大连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大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防务”)以现金102,000万元收购大连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之琳”)6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宏大防务收购大连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近日,宏大防务收购长之琳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宏大防务持有长之琳60%股权,长之琳为宏大防务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