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 暨累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9-27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送达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5470.51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1091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因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收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公司控股子公司现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1091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

  (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原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5439132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54391323为基数,自2025年4月18日起至实际全部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

  2、驳回原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757元,由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前次披露已结案案件,不再列出):

  

  注:上述案件二、五涉案金额以《执行裁定书》[(2025)苏1091执1135号、(2025)苏1003执4529号]载明金额为准

  四、财产保全情况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6日,因所涉诉讼案件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第23、44、46、47项均为美元结算账户,账户中实际被冻结金额合计为17,555.69美元,按照2025年9月26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125,244.05元;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83.90万元存单-银票保证金(受限资金)及1,375.29万元(非受限资金)银行存款,合计1,459.19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仅为0.45%。且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非公司各板块业务开展结算唯一账户,公司仍能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针对银行账户被冻结相关问题,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决相关纠纷事宜,从而解除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状态。

  (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1、截至2025年9月26日,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2)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江山棒杰50.6173%股权,江山棒杰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100%股权被冻结;

  (3)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扬州棒杰99.0099%股权,扬州棒杰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扬州棒杰100%股权被冻结;

  (4)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存在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被重复冻结的情况,有关情况公司后续将和法院沟通反馈处理;

  (5)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6)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7)苏州棒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8)公司持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8.0272%股权,棒杰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9)浙江棒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10)公司直接持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9901%股权,扬州棒杰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2、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有关的涉诉事项

  (1)本次公司持有的棒杰针织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沪0101民初20357号),申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补充后)》(公告编号:2024-087)。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已上诉。

  (2)本次扬州棒杰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10民诉前调9214号](现已转成正式立案,案号为(2025)粤0310民初471号),申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内。

  (3)本次江山棒杰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10民诉前调9214号](现已转成正式立案,案号为(2025)粤0310民初471号),申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内。

  (4)本次公司持有的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原因系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2025)苏仲裁字第0425号],申请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终局裁决,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5)本次公司持有的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原因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6)本次公司持有的棒杰针织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皖0207民初5421号],申请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7)本次江山棒杰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08民初11306号] ,申请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已上诉。

  (8) 本次公司持有的下属子公司棒杰针织股权以及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原因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0545号],申请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三)子公司设备被查封情况

  1、因前期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民初6707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73,437.55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25,395.37万元,案件及相关进展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已上诉。

  2、公司下属子公司扬州棒杰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5)苏1091执保267号],获悉其可能存在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合同纠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次《执行裁定书》载明金额为14,000万元。本次被查封设备账面净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约为13,019.51万元。

  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就前述财产保全所涉事项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统计案件金额,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前期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1091民初52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529.36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771.85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4、因前期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310民初471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16,683.49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8,541.77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在上诉期内。。

  5、因前期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浙0212民初14178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2,586.64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1,968.32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2025年9月26日,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

  6、因前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498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75,172.60万元)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39,021.38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2025年9月26日,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7、因前期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民初636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13,141.73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10,016.84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截至2025年9月26日,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8、因前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0591民初10545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21,225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本次案件金额为4,874.47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5年9月26日,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及仲裁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须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