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进行充分沟通,永拓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1,30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23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经审计的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4家,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为12,619.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松,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黄晓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黄晓华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松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3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系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永拓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永拓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30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dbkj@darbond.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6号正海大厦29层
邮编:265618
电话:0535-3467732
传真:0535-3469923
邮箱:dbkj@darbond.com
联系人:于杰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23日,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46.1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002.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254.4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48.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2]第21002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内容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到会人数为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和制定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8)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批程序
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正常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