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4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雯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与监事会配套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废除,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等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根据公司对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上海超阳的控制权,上海超阳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

  至202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颖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ydsw@eastonpharma.cn)、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30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证券事务部收,电话:028-86106668,邮编:610219(信函上请注明“苑东生物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行政楼。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电话:028-86106668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

  ● 投资金额:投资总金额8,571.00万元(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3,771.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过去12个月内,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苑东生物”)与不同关联人针对上海超阳股权转让事项发生关联交易1次,合计金额1,968.00万元。

  ● 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还需签署增资协议、办理增资款项支付及与增资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上海超阳的控制权,上海超阳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超阳是一家致力于创新药研发的生物科技公司,未来经营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风险事项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告“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的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苑东生物积极跟踪全球前沿科技,通过战略投资、外部引进、合作开发等多元开放的方式,加快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在前次受让上海超阳原股东股权将公司间接持股比例由11.36%提升至30.68%的基础上,公司持续看好上海超阳创新药管线及创新药团队的发展,拟加大对上海超阳的战略投资以实现控股。

  控股上海超阳将增强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研发实力,推动公司从仿制药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型;公司可借助其差异化的靶向蛋白降解药物技术平台和产品管线,拓展在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与自身免疫疾病等重大治疗领域的布局,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提供的资金与资源支持将加速上海超阳在研产品开发和临床进程,进一步缩短新药上市周期,持续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为进一步落实上述战略部署,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对上海超阳实施增资,增资价格为2.27元/注册资本,增资总金额8,571.00万元(对应上海超阳注册资本3,771.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上海超阳其他4名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超阳的注册资本将由原8,800.00万元增加至12,571.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超阳的股权比例将由30.68%增加至51.48%,上海超阳将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颖女士、赵立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针对上海超阳股权转让事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增资标的上海超阳共5名股东,除股东上海投资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外,其他4名股东的情况如下:

  (一)股东1(关联方)

  

  (二)股东2(关联方)

  

  (三)股东3(关联方)

  

  注:上海超阳辰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增资标的上海超阳的员工持股平台,未实质性开展业务,暂无营业收入。

  (四)股东4(非关联方)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上海超阳于2021年10月成立,是一家致力于创新药研发的生物科技公司。上海超阳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基于对疾病机理的深入洞察,聚焦肿瘤与自免适应症,以国际化和差异化思路开发First-in-Class或Best-in-Class的具有全球市场价值的创新药。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2025年1-8月、2024年、2023年专项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5CDAA3B0233);

  注2: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增资标的主要研发技术和团队情况

  (1)主要研发技术情况

  上海超阳专注于抗肿瘤与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基于对疾病机理的深入洞察,依托蛋白质稳态技术和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两大技术平台,不断推进Molecular Glue(分子胶)、PROTAC(蛋白降解靶向嵌合体)和DAC(分子胶-抗体偶联药物)等创新化合物结构设计和合成等核心技术的突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超阳已申请发明专利14项,已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已建立多条针对肿瘤、自免等适应症的研发管线,其中正在开展/即将开展临床研究的管线如下:

  1)HP001项目

  IKZF1/3(IKAROS家族锌指转录因子1/3)是一种锌指转录因子,涉及多种信号通路和调节机制,对免疫细胞发育和内环境稳定尤为关键。免疫调节药物(IMiDs)例如来那度胺和泊马度胺通过劫持CRBNE3连接酶引发IKZF1/3的降解,继而发挥抗肿瘤和免疫调节的功能,是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治疗的核心和基础药物。

  HP001是一种新型口服CRBN基础的分子胶降解剂,通过选择性招募并降解IKZF1/3,激活抗肿瘤反应,增强特异性。临床前研究表明,HP001在降解效力和选择性方面优于已获批的IMiDs和下一代候选药物(如Mezigdomide、Cemsidomide等),在克服耐药机制的同时最小化在靶、脱靶毒性。HP001在多发性骨髓瘤(MM)和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模型中展现出强大的体外和体内活性,同时安全性更高,表现出“Best-in-Class”的优势。HP001目前正在开展I期临床试验,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整体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特征,且在不同的剂量组已观察到患者症状改善,进一步展现出“Best-in-Class”的潜力和优势。

  此外,超阳药业已于2025年8月18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发的HP001胶囊联合地塞米松在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联合用药临床试验。

  2)HP002项目

  HP002是新一代具备透脑能力、靶向BTK(布鲁顿酪氨酸激酶)的蛋白降解靶向嵌合体(PROTAC)分子,在临床前研究中对多种BTK突变体表现出强大的抗增殖活性。

  BTK抑制剂目前在临床上被广泛用于治疗B细胞恶性肿瘤患者,然而经治耐药富集或产生新的突变亚型会降低甚至消除BTK抑制剂的药效,PROTAC介导的蛋白降解将从根本上清除致病蛋白,从而有望克服临床常见的所有突变耐药亚型。

  临床前研究表明,HP002对于多种BTK突变株表现出“Best-in-Class”的体外活性。在两种不同的体内药效模型中,其体内活性显著优于处于临床阶段的对照分子——美国Nurix公司的NX-5948。此外,HP002在药代动力学方面也展现出卓越属性:其口服生物利用度良好,且血脑屏障穿透能力优于NX-5948。

  HP002正在进行Pre-IND开发,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申报中国IND后进入I期临床研究。

  上海超阳药业已建立层次分明、梯队化的靶向蛋白降解研发管线,覆盖多个作用机制和适应症,项目储备丰富且具有持续产出能力。除了HP001、HP002外,上海超阳后续管线还拥有CY-002(PDE3A/SLFN12分子胶)、CY-007(VAV1分子胶)等候选分子。同时公司还在开发DAC平台,该平台依托公司内部自主研发的具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新分子胶,优先选择已经临床验证的成熟抗体,进行针对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DAC分子设计,第一个DAC管线已经通过动物体内药效试验进行了概念验证。

  (2)主要研发人员及背景

  上海超阳研发团队的领军人物为赵立文博士,其曾担任中国药科大学特聘产业教授、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物研发专委会委员等职位,曾主导小分子、抗体偶联药物(ADC)、PROTAC等多种分子形式的创新药研发,推动超过10个药物进入临床管线;由他设计发明的两个1类创新药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赵立文博士具备早期发现、IND申报和临床开发的全流程创新药研发经验和自主创新研发能力。赵立文博士自2022年初加入上海超阳至今,已组建一支十人以上的创新药研发团队,其中硕博士人员占比100%,目前多条针对肿瘤、自免等适应症的研发管线正在加快推进。研发主要采用VIC模式,并始终聚焦自主创新。赵立文博士于2024年12月27日当选为苑东生物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的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其他

  上海超阳原股东吴汉超、梁勇、赵立文、上海超阳辰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标的公司上海超阳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第118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为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为19,867.57万元,评估增值17,564.90万元,增值率762.81%。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评估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评估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2)评估方法选择及评估结论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根据企业的情况以及本次评估中的资料收集情况,本次评估可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单位目前无产品上市,主要业务尚处于临床开发阶段,且被评估单位为创新药研发企业,除已经进入临床和即将进入临床的项目外,其还在不断开发新项目,因此其未来企业整体收益无法合理预测,不满足收益法采用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评估未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前后,由于涉及同等规模企业的近期交易案例无法获取,市场上相同规模及业务结构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少,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

  基于被评估单位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1)总资产账面值2,712.13万元,评估值20,277.03万元,评估增值17,564.90万元,增值率为647.64%。

  2)负债账面值409.46万元,评估值409.46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3)净资产账面值2,302.6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19,867.57万元,评估增值17,564.90万元,增值率762.81%。

  (3)重要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主要包括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使用假设等3项一般假设以及15项特殊假设,特殊假设主要包括: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假设被评估单位目前在研项目可以在预计的时间内上市,在预计时间内投入生产,并顺利进行销售;假设新药研发成功概率与行业平均统计数据及管理层判断无重大差异、研发进程能够顺利推进、新药上市后药品销售业务能够顺利拓展;假设后续新药的研发投入资金可以顺利募集,并按时足额投入研发管线;假设未来药品上市后生产模式采用委托外部加工的方式;假设未来药品上市后相关费用情况与目前被评估单位或者同行业上市公司接近等。

  (4)评估特别事项说明

  无。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公司对上海超阳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定价,定价公平、合理。

  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合并报表尚未产生商誉,未来根据工商变更进度确认商誉,并在未来期间根据被投资公司经营情况定时评估商誉减值风险。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投资公司拟与上海超阳及其股东签署的《关于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1、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或“目标公司”)

  2、吴汉超

  3、梁勇

  4、赵立文

  5、上海超阳辰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超阳辰东”)

  6、苑东生物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苑东上海投资公司”)

  以上各方,在本协议中合称“各方”,单独称“一方”。

  (二)增资金额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苑东上海投资公司以每一注册资本2.27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增资8,571.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3,771.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2,571.00万元,增资后各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就本次增资而言,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均放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三)增资款的支付和交割

  苑东上海投资公司应当在自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满足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汇入目标公司银行账户。

  目标公司收到投资款后,将确保该等投资款用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展、研发及与其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以及根据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预算和营业计划。

  自苑东上海投资公司向目标公司支付完毕全部投资款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苑东上海投资公司持有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并享有新增注册资本的各项权利。

  目标公司承诺并保证,于本协议交割日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本次增资所涉及的注册资本、股权的变更登记事宜。各方应配合签署完成上述变更登记所需的配套文件。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没有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保证、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向该方(“履约方”)进行赔偿。

  在计算履约方的损失时,除需要计算履约方遭受的损失外,还应考虑: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成本费用的增加;如违约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则履约方的损失应按照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例计算,履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或诉求,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至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争议解决期间,各方继续拥有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

  (六)合同生效、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具体为自然人签名,非自然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本协议文首所载签字日期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进行变更。

  在交割日前,各方书面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若任何下列情形发生,苑东上海投资公司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解除本协议,并于通知中载明解除生效日期:(1)交割无法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十(6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其他日期完成;(2)本协议其他各方的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存在重大不真实的情形或有重大遗漏;(3)目标公司、原股东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声明、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并经投资人发出书面催告后十(10)个工作日内未采取令苑东上海投资公司满意的有效的补救措施。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苑东生物积极跟踪全球前沿科技,通过战略投资、外部引进、合作开发等多元开放的方式,加快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在前次受让上海超阳原股东股权将公司间接持股比例由11.36%提升至30.68%的基础上,公司持续看好上海超阳创新药管线及创新药团队的发展,拟加大对上海超阳的战略投资以实现控股。

  此次对上海超阳的战略控股,将充实公司在分子胶、PROTAC(蛋白降解靶向嵌合体)和DAC(分子胶-抗体偶联药物)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管线布局,增强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研发实力。一方面,公司可借助上海超阳差异化的靶向蛋白降解药物技术平台和产品管线,进一步增强在创新药领域的核心实力,加速企业由仿制药向创新驱动转型;另一方面,公司也将为上海超阳提供更充分的资金与资源支持,加快其在研产品的开发与临床进程,缩短创新药上市周期,拓展在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和自身免疫疾病等重大治疗领域的市场布局,持续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超阳的股权比例将由30.68%增加至51.48%,上海超阳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上海超阳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比例为2.52%,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暂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的情况。本交易前,上海超阳租赁公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房屋建筑物作为研发及办公使用,已按照日常关联交易审议要求在2025年度进行了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新的土地和房屋租赁的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除本次因增资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外,不会新增其他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超阳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如关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上海超阳暂无对外担保情况,暂无委托理财情况,后续上海超阳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若有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情况发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苑东生物的管理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因关联交易将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不适用。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投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上海超阳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后续上海投资公司将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款项,上海超阳及其股东将配合公司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后续交易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上海超阳的控制权,上海超阳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超阳是一家致力于创新药研发的生物科技公司,创新药具有投入大、周期长、收益高、风险大的特点,投资回报周期长,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医药行业发展及相关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上海超阳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超阳的经营管理和研发进展状况,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遵循谨慎原则,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投后管理工作,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资参股公司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公司对上海超阳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王颖女士已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颖女士、赵立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根据公司对上海超阳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上海超阳的控制权,上海超阳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针对上海超阳股权转让事项发生关联交易1次,合计金额1,968.00万元。该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对上海超阳部分股权受让款的支付,上海超阳已依法办理完成该次股权受让所涉及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事宜并换发《营业执照》,该次交易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宏谋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与上一年度(2024年度)一致,仍为6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56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监事会等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事项系公司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修订和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共25项,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5项公司治理制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共10项公司治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各项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前次受让上海超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阳”)原股东股权将公司间接持股比例由11.36%提升至30.68%的基础上,公司持续看好上海超阳创新药管线及创新药团队的发展,拟加大对上海超阳的战略投资,实施控股上海超阳,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实施步伐,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公司对上海超阳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各方友好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王颖女士、赵立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并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9日(周四)下午14:00在公司生物城园区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事宜以公司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于同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鉴于上述新《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三)公司董事会中增加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四)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以及部分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的调整。

  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上述序号1-2、序号7-9、序号13-16、序号21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上述序号1由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序号12由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