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9,718,91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配售价格1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132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一)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为甲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户机构为乙方,保荐人为丙方。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专户”),该结算专户仅用于甲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转让期限不得超过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决议的有效期限。甲方承诺在“结算专户”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及时转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或续期,并通知丙方。甲方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函证、现场获取银行账户对账单等现场调查方式)、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廖妍华、叶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结算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结算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结算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结算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结算专户中支取或认购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结算专户的支出或认购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结算专户大额支取或认购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结算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解除。上述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保荐机构发生变更需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本协议终止,甲方须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乙方、变更后的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三方协议并及时公告。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6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近期购买的产品主要情况为:
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1、流动性风险。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发行人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可能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等不利情况。
2、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发行人的信用发行。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发行人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发行人财产后,将按一般债权人顺序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3、操作风险。由于发行人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发行人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随着新业务的推出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要求日益增强,发行人近年虽然在信息系统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持续更新迭代,但仍可能存在因信息技术系统更新升级不及时对业务开展产生制约或者不利的风险。
5、政策法律风险。收益凭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开展的。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对收益凭证的发行运作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投资者损失。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发行运作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投资者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发行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网站、交易终端、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可的其他途径,及时了解收益凭证相关信息及制度规则,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公司此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注:上述起始日期均为产品起息日期。已到期协定存款的“产品认购金额(万元)”是指协定存款协议到期当日/续签前一日的账户余额。未到期协定存款的“产品认购金额(万元)”是指在协定存款协议有效期内,2025年9月22日当天账户余额,活期账户内超过协议约定的起存金额后按照协定存款执行利率。
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在2025年7月9日签订了新的协定存款合同,因此前协定存款合同自动终止。
截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往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共17项(含已认购但未起息产品),未到期金额累计60,752.14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78,000.00万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内容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