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4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传阅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的议案。

  根据港股规则要求,先将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事宜逐项表决如下:

  1.01、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加深与对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人员及高潜质专业人员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计划。

  该项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2、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授权限额

  监事会同意在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获批的前提下,根据H股受限制计划规则所规定的限额更新及股东另行批准,假设于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总数维持不变,则:(i)就所有股份计划项下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而言,可予发行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393,345,000股H股,约占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10.0%(“授权限额”);

  该项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3、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监事会同意在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及其授权限额获批的前提下,在该计划授权限额内,就所有股份计划项下将授予服务提供商参与者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而言,可予发行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39,333,000股H股,约占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1.0%(“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该项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洛阳钼业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5—047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传阅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港股规则要求,现将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事宜逐项表决如下:

  1.01、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

  董事会认为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加深与对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人员及高潜质专业人员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计划。

  该项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2、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授权限额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获批的前提下,根据H股受限制计划规则所规定的限额更新及股东另行批准,假设于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总数维持不变,则:(i)就所有股份计划项下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而言,可予发行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393,345,000股H股,约占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10.0%(“授权限额”);

  该项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03、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及其授权限额获批的前提下,在该计划授权限额内,就所有股份计划项下将授予服务提供商参与者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而言,可予发行的H股总数不得超过39,333,000股H股,约占临时股东大会日期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总数的1.0%(“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该项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洛阳钼业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授权人士处理与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成功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管理及运作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并根据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激励股份;

  (2)不时修改及/或修订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惟(i)有关修改及/或修订须根据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有关此类修改及/或修订的条文进行,(ii)任何重大更改及/或修订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及(iii)有关修改及/或修订须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

  (3)根据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授出激励股份,并根据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之条款及条件以及上市规则,不时配发及发行根据授出之激励股份所须配发及发行之股份数目;

  (4)于适当时间或期间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就根据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之条款及条件授予之激励股份可能配发及发行之任何股份上市及买卖;

  (5)同意就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所需或所施加而被视为适当及权宜之条件、修订及/或变动;

  (6)于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配发及发行新股完成后,根据本公司配发及发行新股之方式、类型及数量,以及配发及发行完成时本公司之股权结构,增加本公司之注册资本,并对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作出适当及必要之修订。

  上述对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的授权在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期间内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及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等事项,拟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的议案;

  1.01、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

  1.02、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授权限额

  1.03、公司《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授权人士处理与H股受限制股份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其他(如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25-049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浦江楼2楼北京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moc.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02、1.03、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1.02、1.03、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凭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法人股东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股东会的,该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权力机构的决议授权书,并应加盖法人印章。

  为便于股东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也可于 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登记,上传与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文件。成功完成预登记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现场参会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如适用)等原件,公司将现场核验参会身份。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moc.com)中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2:30-13:30,13: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浦江楼2楼北京厅。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8603993;

  电子邮箱:603993@cmoc.com;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