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25-08-2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8月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华虹公司(代码:68834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待前述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46-8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