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3版)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经营范围、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8-26

  (上接D13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2,362,075.1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239,742,836.72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50,061,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17,243.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4.77%。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会议通知发出日,公司总股本250,061,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100,024,63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0,086,21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