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8版)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还进行了如下调整:
1、本次修订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表述,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本次修订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的相关安排,除另有说明外,将《公司章程》中单独规范监事会及监事的有关内容统一删去,并将原有规范监事会及监事职能的相关条款(涉及“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承继职能事项)中 “监事会”和“监事”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3、本次修订因新增和删减《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公司法》进行修订等原因,对《公司章程》中原条款(项)序号、原索引条款(项)条目数字进行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