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5-08-16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6月2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一、 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亚东投资转让其持有的214,326,656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转让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扣减上海鹏盛 2023 年度、2024年度分红款)及利息共计 155,589.9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于2025年6月26日、6月28日、7月26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 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鹏盛、亚东投资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鹏盛将被司法标记的1,698,113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后,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东投资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将155,589.96 万元支付至本公司指定账户,用于归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占用资金及利息,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的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6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原控股股东归还全部占用资金

  及利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8月15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支付的155,589.96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原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共计156,695.89万元。

  一、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整改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149,067.82万元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

  公司前期已收到上海鹏盛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承诺函》,上海鹏盛提出了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共计 156,695.89 万元,其中:上海鹏盛将以分红款抵偿1,105.93万元,并以向亚东投资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所得资金清偿155,589.96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整改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6月25日,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14,326,6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2%)转让给亚东投资,转让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扣减上海鹏盛2023年度、2024年度分红款)及利息共计155,589.96万元,相关款项将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二、公司清收占款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海鹏盛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已经将上海鹏盛原所持股份对应的2023年度分红款248.62万元和2024年度分红款857.31万元全部抵偿占用资金1,105.93万元;

  2、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公司已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亚东投资支付的155,589.96万元,用于归还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占用资金余额(扣除分红抵偿款)及利息155,589.9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清收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2025年8月12日)届满前未完成改正,公司股票自2025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4条的规定,停牌期间前述情形消除的,应当及时披露并申请股票复牌,申请复牌时应当同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目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就上海鹏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出具相关专项核查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公司将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