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88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止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2,179,365,41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8,806,827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副董事长高纪庆先生现场主持,董事长高纪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高纪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股权登记日持有“天23转债”的股东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卢昶宪、陈昊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
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天23转债”实施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修正前转股价格:25.00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6.00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修正实施日期:2025年8月18日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9年2月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9年2月1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9.69元/股。
因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2,173,242,227股变更为 2,173,425,666股。同时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47796元(含税)。综上,“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69元/股调整为69.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7日起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134,4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天23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9.21元/股。
因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5,801,875股,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21元/股调整为69.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 年1月23日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62908元/股,因此“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8.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0日生效。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2025年 2月6日、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天23转债”转股价格由68.42 元/股向下修正为25.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
二、 本次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 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天23转债”转股价格由25.00元/股向下修正为16.00元/股。
四、 本次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5.86元/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5.57元/股,本次修正后“天23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5.8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前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00元/股向下修正为16.00元/股。调整后的“天23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18日起生效。“天23转债”自2025年8月15日停止转股,2025年8月18日起恢复转股。同时在本次“天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生效之日起(即2025年8月18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