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5-08-15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洋宽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艾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洋宽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吴洋宽先生简历

  吴洋宽先生:出生于1993年8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经历如下:2018年4月至2024年4月,历任公司工程部项目专员、支持中心副主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支持中心主任兼人事行政部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吴洋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28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日以钉钉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1)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前述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文件信息。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