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15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46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向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缴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有效管控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稳健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结合公司外汇结算及利率管理等实际需求,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珠免集团           编号:临2025-047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 交易金额及期限:额度为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和套期保值业务台账,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

  经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对跨境资产配置及外币融资等业务需求同步提升。当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性持续增强,汇率双向波动的频率与幅度均呈上升趋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的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遵循稳健经营原则的前提下,与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三)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所有品种的选择均以对冲实际外汇风险为核心目的,不涉及投机性交易。

  (四)交易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过程中使用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日元、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五)交易期限

  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六)交易对方与场所

  为保障交易安全,降低交易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型外资银行等。交易场所为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或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七)资金来源

  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八)流动性安排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及融资需求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适配,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与投资活动的资金流动性。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缴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核心是对冲汇率波动,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若公司对外汇汇率走势方向的判断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合约的方向不一致,将会产生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流动性风险

  若外汇衍生品的配置安排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应基于外汇资产与融资的实际情况,审慎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适当选择净额交割方式,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经营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滞后于业务发展而造成经营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将汇率波动带来的潜在损失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2.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公司实际需求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4.为防范经营风险,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风险管理、业务管理流程及职责、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