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位监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继续履行职权,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包括:
1、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首席财务官”调整为“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2、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法》行使监事会权利,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描述;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