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计2名,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小武先生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众点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众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众点易”),邹小武先生为宁波众点易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合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5,537,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60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01,745股,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396,384,16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71,885,90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993,09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84.9767%;无限制条件流通股为70,892,81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15.0233%。
2023年2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4,608,932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0.9767%,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3年8月21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40,847,155股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51.0393%,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71,885,90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7,57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79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4,315,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21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5,537,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60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55,537,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6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邹小武系宁波众点易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宁波众点易9.27%财产份额,邹小武与宁波众点易构成一致行动人,通过宁波众点易间接持有公司0.71%权益。
注2:邹小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3:宁波众点易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910,000股,其中13,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36.2016%,占公司总股本的2.7549%,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宁波众点易解除限售的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2,910,000股。
5、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5年8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易点天下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