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 3月 30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2]11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债于 2022年 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友发转债”,转债代码“11305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友发转债”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9.3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为 4.77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2-072号公告),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友发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2年8月25日起由9.39元/股调整为 9.40元/股。
2、2022年9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2-097号公告),因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85%,触发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条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6.73 元/股。
3、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2-139号公告),因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73 元/股。
4、2023年1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3-005号公告),因实施权益分派,“友发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20日起由6.73元/股调整为6.58元/股。
5、2023年8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3-086号公告),因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58 元/股。
6、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3-127号公告),因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58 元/股。
7、2024年1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4-013号公告),因实施权益分派,“友发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29日起由6.58元/股调整为6.29元/股。
8、2024年6月25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4-101号公告),将“友发转债”的转股来源由“新增股份”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4年6月25日。
9、2024年7月13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4-110号公告),因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85%,触发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下修条件,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友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5.07 元/股。
10、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4-167号公告),将“友发转债”的转股来源由“优先使用回购股份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变更为“新增股份”。新增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4年11月13日。
1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5-014号公告),因实施权益分派,“友发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23日起由5.07元/股调整为4.92元/股。
12、2025年6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详见公司2025-068号公告),因实施权益分派,“友发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3日起由4.92元/股调整为4.77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友发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130%(即 6.20 元/股)。若未来连续 14 个交易日内仍有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友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友发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友发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